«

母亲不履行监护责任时祖母可申请变更监护权-广丰律师申请变更监护人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广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申请变更监护人
案号:(2025)赣1103民特8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广丰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被申请人刘某与申请人吕某之子肖某婚后育有2名子女,分别为长女肖某欣(361122201107)次子肖某航(361122201608)。2023年5月9日,申请人之子肖某因病去世。同年9月,被申请人刘某离开原住处,带着女儿肖某欣另住,之后重组家庭。自此,肖某航一直随申请人吕某共同生活,并由其照顾生活及上学等事宜。审理期间,肖某航明确表示不愿同其母亲刘某生活,愿意继续随其奶奶即申请人吕某生活。

法院最终判决:肖某航的监护人由被申请人刘某变更为申请人吕某。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当父母一方不履行监护责任时,祖父母如何争取孩子监护权?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帮普通人看懂法律问题。今天这个案例很典型:一位奶奶成功把孙子的监护权从“甩手”妈妈手里要了回来。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比如孩子爸爸去世了,妈妈不管孩子,你作为爷爷奶奶想照顾孙子孙女,千万别慌!我用大白话告诉你关键点和该怎么做。

核心就一句话:法院最看重“孩子跟谁生活更幸福”。
案子中,奶奶吕某赢了,不是因为“抢”孩子,而是因为三点:

  1. 妈妈确实没尽责:孩子爸爸去世后,妈妈刘某直接搬走重组家庭,把儿子肖某航丢给奶奶照顾,连生活费、教育费都没管,这属于“怠于履行监护责任”(法律术语,说白了就是当妈的不干活)。
  2. 孩子自己选奶奶:法院专门问了8岁的肖某航,孩子亲口说“不想跟妈妈住,要跟奶奶”。法律规定,8岁以上孩子能表达意愿的,法院必须尊重。
  3. 环境稳定对孩子好:肖某航一直跟奶奶生活,上学、吃饭都安稳,突然换到妈妈新家可能影响成长。法院认准“对孩子最有利”的原则,才把监护权判给奶奶。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三步:

  1. 先留证据,别光靠嘴说

    • 收集妈妈“不履行责任”的实锤!比如:她几年没来看孩子、没给生活费的聊天记录;孩子生病她不管的医疗单据;邻居或学校证明“孩子一直跟你住”。
    • 重点:如果孩子满8岁,提前温和问ta“想跟谁生活”,并录音或让老师/居委会作证(但别逼孩子说假话!)。
  2. 别等“闹大”再行动,及时走法律程序

    • 直接去孩子住地的法院(比如广丰区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案由写“申请变更监护人”。
    • 特别注意:必须证明妈妈“不能或不愿当监护人”。像本案中,妈妈重组家庭后长期不管孩子,就是硬核理由。如果妈妈只是偶尔疏忽,法院可能不支持你。
  3. 别怕“法条复杂”,抓住两个关键点

    • 法律只认“孩子利益”:民法典规定,父母是孩子第一监护人,但如果父母失职(比如不管不问、有犯罪记录),祖父母能排第一位申请。法院不会纠结“谁该当监护人”,只看“谁让孩子活得更好”。
    • 程序要简单:这类案子走“特别程序”,不用交高额诉讼费,3个月内就能判。像吕某奶奶,从申请到赢官司只用了2个月!

最后提醒:别学本案妈妈刘某,以为“我是亲妈就永远有监护权”。法律说得很清楚——监护权不是“所有权”,不负责就要让位!如果你是爷爷奶奶,赶紧收集证据;如果是父母一方,务必尽到责任,否则可能失去监护权。
记住:孩子不是“附属品”,而是法律保护的独立小人儿。谁给ta安稳的家,法律就站谁!
(注: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专业律师,本文仅基于案例分析,不构成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