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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保证保险理赔后违约金不能按合同约定高息计算-金溪律师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金溪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027民初169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王某与北京某股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向北京某股公司借款200000元,借款期限36个月,年利率6.2%,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还款。同日,王某就该笔借款向中国某财保险江西分公司投保个人借款保证保险,签署《平安个人借款保证保险保险单》。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拖欠任何一期贷款达到80天及以上,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进行理赔。保险人理赔后,投保人需向保险人归还全部理赔款项和未付保费;从保险人理赔当日开始,投保人未向保险人归还上述全部款项的,则视为投保人违约。投保人需以尚欠理赔金额为基数,从保险人理赔当日开始计算,按每日0.04%,向保险人缴纳违约金"。

2022年10月8日,北京某股公司向王某发放200000元贷款,但自2023年2月8日起,王某再未履行还款义务。中国某财保险江西分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向北京某股公司理赔144006.76元。王某已缴纳三期保费,仍拖欠保费6828.94元。

法院判决结果:王某需向中国某财保险江西分公司支付理赔款144006.76元及利息(以144006.76元为基数,自2023年5月5日起,按LPR的1.5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拖欠保费6828.94元;驳回保险公司要求按LPR 4倍计算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为什么违约金不能按合同约定高息计算?

很多人以为签了保险合同就要按合同约定的高额违约金来还钱,其实这是个大误区!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保险公司理赔后向你追钱,不是按你们私下签的保险合同来算违约金,而是按法律规定来算。

简单来说,当你通过保险公司借款后还不上钱,保险公司替你还给银行后,它来找你要钱时:

法院说得很明白:保险公司代你还钱后向你追偿,这是法律给它的权利(叫"代位求偿权"),不是保险合同给它的权利。法律规定的"代位求偿权"范围很窄,只能要回它实际赔出去的钱,外加一点点合理的资金占用损失。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应该这样做:

  1. 不要失联,主动沟通
    很多人一还不上钱就躲起来,结果像王某一样被缺席判决。其实只要你出庭,就能争取把违约金从每天0.04%降到LPR 1.5倍。这个案子中,如果王某出庭,违约金就能从原告主张的37083.52元降到现在的约1万多(按LPR 1.5倍计算),能省下一大笔钱!

  2. 重点反驳违约金计算方式
    如果保险公司起诉你,一定要在答辩中明确说:"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请求法院调减"。法律明确规定,代位求偿权的违约金不能超过LPR 4倍,实践中法院通常只支持LPR 1.5倍左右。记住:保险公司合同里写的"每天0.04%"对你不生效!

  3. 核实理赔金额是否准确
    保险公司理赔时可能把不该算的钱也加进去了。你要仔细核对:它赔给银行的钱是不是真的?有没有超过你实际欠银行的本金和利息?这个案子中法院就确认了"赔付金额未超过保险金额和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所以支持了理赔款。如果你发现金额不对,一定要提出异议。

  4. 不要忽视拖欠保费问题
    很多人只关注借款,忘了还要交保险费。这个案子中王某还被要求支付6828.94元保费。如果你通过保险公司借款,除了还银行钱,还得按时交保险费,否则保险公司也会找你要。

给借款人的特别提醒:

现在很多人通过"互联网平台+保险公司"的方式借钱,以为只是和平台签合同,其实背后还有保险合同在约束你。签合同前一定要看清楚:

一旦还不上钱,别等保险公司起诉你才着急。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协商还款计划,往往能避免高额违约金。实在谈不拢,也要准时出庭应诉——缺席判决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就像这个案子的王某,白白多付了违约金。

记住:法律保护的是合理权益,不是暴利。保险公司替你还钱是它的义务,但它不能借机收高利贷。遇到类似纠纷,只要抓住"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这一点,就能大幅减轻你的还款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