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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货款不还?法院判决必须支付并加收违约金-宁都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宁都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30民初439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3年8月22日,被告艾某以宁都某定制的名义向赣州某有限公司赊购价款为13,192元的板材等建材。2023年9月28日,被告通过微信支付货款2,192元;2024年1月12日,被告支付货款3,000元。2024年2月28日,被告在欠条上填写了欠款人姓名、金额等内容并捺指印,确认截至2024年2月9日欠赣州某有限公司8,000元。同日,被告还在《还款承诺书》中明确“超账期金额8,000元”,并承诺2024年4月30日前还清。此后,原告多次通过微信催款,被告未提质量问题,并于2024年6月30日支付2,000元。之后,原告无法与被告有效沟通,剩余6,000元货款一直未付,故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被告艾某在十日内向原告赣州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725%,从2024年5月1日起算至实际付清日),并承担案件受理费50元。

三、核心观点和处理建议:欠钱不还?关键在证据和及时行动!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你卖东西给别人,对方欠钱不还,但你手里有欠条和还款承诺书,法院就一定会帮你把钱要回来!核心就一句话——欠钱不还别怕,白纸黑字的证据就是你的“护身符”,拖得越久损失越大!

为什么法院这么判?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照着做准没错:

  1. 赊账时,必须留“白纸黑字”:别不好意思让对方写欠条!哪怕微信上发个“今欠XX公司货款XXX元,X月X日前还”,让他回复“收到”,这也算证据。像本案被告那样手写欠条+手印,最保险。
  2. 催款要“留痕”:用微信、短信催款,别只打电话。文字记录能证明你一直在追债,对方如果不说质量问题,法院就默认货没问题。
  3. 拖过承诺日,马上行动:本案被告承诺4月30日还,5月1日就该起诉。别等“他可能下个月发工资就还”,法律有3年诉讼时效,但拖越久对方越可能跑路或破产。
  4. 别信“他没钱”:本案欠6000元,被告以为小钱法院不管?大错特错!现在起诉费才50元,法院支持违约金,最后他倒贴300多元。真赖账的人,往往就是赌你嫌麻烦。

记住:做生意不怕赊账,怕的是没证据还心软!下次对方说“过两天转你”,拿起手机让他拍个欠条照片发群里——这花不了1分钟,却能保住你几千块血汗钱。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宁都县这个案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