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捕鱼将被判刑 - 永修县律师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搞懂法律问题。最近很多人问我:“在河边捕鱼算违法吗?会不会坐牢?”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来解释。这个案子发生在江西永修县,当事人因为捕鱼被判刑,但最后没进监狱。为什么?看完你就明白该怎么避免踩坑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案号:(2025)赣0425刑初24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5年5月4日13时许,王某、陈某、范某、彭某四人在鄱阳湖永修县吴城镇松门山瓢头水域使用一副三层流刺网捕鱼时,被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抓到。现场称重,四人共捞到13.9千克鱼。经永修县农业农村局认定:他们用的三层流刺网是禁用工具,捕鱼的水域是重点禁捕区(全年禁止捕鱼)。另外,四人在法院审理时,都主动交了1500元生态修复金,用来补偿环境损失。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很简单:王某、陈某、范某、彭某四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各判拘役四个月,但缓刑六个月。意思是——不用立刻坐牢,只要接下来半年老老实实、不再犯事,就不用执行拘役;同时,没收他们的捕鱼网。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在禁渔区、禁捕期用禁用工具捕鱼,哪怕只捞几斤鱼,也构成犯罪!但主动认错+修复环境,能免坐牢。
为什么这么判?因为国家有规定:鄱阳湖这类重点水域全年禁捕,三层流刺网这种“绝户网”会把大小鱼一网打尽,严重破坏生态。王某等人明知故犯,触犯了刑法,所以要担责。但法院也给了出路:他们被抓后没抵赖,主动交钱修复环境,态度好,所以判了缓刑。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4点:
-
先查清楚规定再动手:
别以为“河边随便捞点没事”!重点水域(像鄱阳湖、长江干流)常年禁捕,普通水库也可能有禁渔期。出门前上政府官网查《禁渔区和禁用工具名单》,或者直接问当地渔政部门(电话打12316)。用错了工具(比如流刺网、电鱼设备)= 自找麻烦! -
被抓后千万别跑、别狡辩:
像案例中四人,当场配合检查、如实交代,就叫“坦白”。如果还主动说“我认罪,愿意交修复金”,检察院会建议从轻处理。反之,逃跑或撒谎,可能加重处罚——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
赶紧修复环境,别心疼钱:
案例中四人交1500元生态修复金,法院直接拿来减轻刑罚。如果你捕鱼被抓,立刻联系渔政部门:“我愿意交钱买鱼苗放流”或“参加护鱼志愿活动”。花小钱免大灾,绝对划算! -
第一时间找律师:
别自己硬扛!律师能帮你:① 申请“认罪认罚”程序(签个字就能减刑);② 谈判修复方案(比如少交钱多干活);③ 争取缓刑。记住:越早请律师,出路越多!
最后提醒:
捕鱼不是小事,生态红线碰不得!去年全国查了2万多起非法捕捞案,70%以上判了刑。但只要守规矩——用合规工具在开放水域捕鱼,或者去正规鱼塘付费垂钓,就完全合法。保护鱼,就是保护咱子孙后代的饭碗啊!
(注:本文仅作普法参考,具体案件请以当地司法机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