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股东照样要付欠薪-吉首律师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案号:(2025)湘3101民初72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原告覃某于2024年5月起在湘西某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技术人员。2024年6月20日13:33,“吉某总”给覃某发送工资明细,载明:5月15日前基本工资2800元/月,5月15日后3500元/月,5月份工资合计3043元(含手法提成)。当天16:19,“吉立段总”向覃某转账3043元,备注“五月份工资”。2024年7月26日,“吉某总”微信承诺:“工资最晚这星期五发,能否再等几天到月底?”7月29日,“吉某总”发消息称:“公司目前情况困难,这个月底是我们共同航行的最后一程。”7月31日,覃某向“吉立段总”发送工资明细:6月份工资4137元(含提成),7月份工资3732元(3500元底薪+120元手法+32元+80元)。“吉立段总”回复:“好的没事你发给龙总。”覃某又将消息发给“吉某总”,但未获回复。8月2日,“吉某总”转账4137元(6月份工资),并留言:“7月份到20号左右清。”此后覃某多次催要7月份工资,对方失联。
另查明,湘西某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注销,注销前住所地为湖南省湘西高新区。该公司股东为龙某(法定代表人)和段某。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龙某、段某需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支付原告覃某工资3732元,但驳回了利息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公司跑路了,工资照样能要回来!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道理就一句:公司可以注销,但老板欠的工资不能“一注了之”!很多打工人以为公司倒闭就白干了,其实法律早就给咱留了后路——股东作为公司“老板”,注销时必须把欠薪清干净,否则照样得掏钱。就像本案,湘西某有限公司注销了,法院直接判股东龙某、段某个人付工资。为啥?因为公司是“空壳”,股东才是真正的责任人!
如果你也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甚至跑路,记住这4步,工资稳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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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要“铁”,别等公司跑路才慌
工资条、微信聊天、考勤记录这些看似普通的“小东西”,关键时刻就是“黄金证据”。本案中覃某赢在保留了详细微信记录:老板承诺发工资的时间、金额、甚至转账备注都清清楚楚。提醒大家:- 每次领工资让老板写收条或备注用途(如“5月工资”);
- 聊天催工资时别删记录,截图存好(手机备份+电脑存档双保险);
- 考勤表、工作照片这些“边角料”也别扔,法院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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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黄”,马上盯紧股东
很多人以为公司注销就人财两空,其实大错特错!股东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本案中湘西某有限公司注销后,法院直接查工商登记,揪出股东龙某、段某追责。操作指南:- 第一时间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查公司状态(免费!输入公司名就能看是否注销);
- 如果显示“已注销”,立刻查股东是谁(公示网有股东名单);
- 起诉时别告“公司”,直接告股东个人(像本案告龙某、段某),省时又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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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不是“白送”,得自己算清楚
本案覃某要了3000元利息,但法院没支持——为啥?因为她没说清利息怎么算的。法律不是慈善机构,想多拿钱必须“明算账”:- 拖欠工资的利息可以按银行同期利率算(比如年化3.85%),具体数字要写进起诉书;
- 别拍脑袋写“1500元”,要写“以3732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1日起按LPR计算至付清日”(看不懂?找社区法律援助免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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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信“下个月发”的鬼话,30天内必须行动
老板最爱说“再等等”,本案中“7月20号清”拖到年底失联。法律给你的“黄金时间”只有30天:- 工资拖欠超过1个月,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带身份证+证据,全程免费);
- 如果公司明显要倒闭(如停业、搬设备),别等!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时效1年),比打官司快得多。
最后划重点:公司注销≠债务消失,股东就是你的“新老板”!2024年全国超50万家企业注销,但欠薪案件胜诉率超85%,关键在证据+速度。记住:你流的汗不会白流,法律永远站在踏实干活的人这边。遇到纠纷别认栽,按这4步走,工资一分不少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