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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应由子女与配偶均摊,继子女少分抚恤金可抵扣丧葬费-新晃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新晃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湘1227民初43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姚某丙与曾某于1996年5月8日登记结婚,两人均为二婚,曾某为离异,姚某丙系丧偶。陈某出生于1987年,系曾某与前夫所生育。曾某与姚某丙结婚后,陈某随曾某和姚某丙共同生活,由两人共同抚养长大。陈某与曾某、姚某丙共同居住生活至2018年。姚某甲、姚某乙系姚某丙与已过世的前妻所生育。曾某与姚某丙结婚时,姚某甲、姚某乙均已成年,姚某甲已经结婚在农村老家生活,姚某乙在长沙上大学。姚某丙原在新晃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于2004年8月退休。姚某丙于2023年2月17日因病去世,其退休前所在单位新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其申报审批了丧葬费7000元。姚某丙去世后,由姚某甲、姚某乙共同出资74847元办理了丧葬事宜,曾某、陈某未出丧葬费。庭审中,姚某甲、姚某乙同意从诉讼标的即74847元中扣除其他相关费用886元。

另查明,2024年8月15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曾某与姚某乙、姚某甲、陈某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2024年11月14日,法院作出(2024)湘1227民初91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认定:姚某乙、姚某甲操办姚某丙的丧事确实也花费了不少的费用,远远超出了国家发放的丧葬费7000元,国家在民间丧葬上提倡"移风易俗",子女对父母应"厚养薄葬",而陈某确实未承担丧葬费,对此,在分配抚恤金时应当予以考虑,相比姚某乙、姚某甲,对陈某适当少分,更为公平,且庭审中三被告对原告曾某应多分均无异议。综上,法院对案涉抚恤金164036.4元分配比例酌定为,曾某分得40%即65614.56元,姚某乙、姚某甲各分得23%即37728.37元,陈某分得14%即22965.10元。

法院判决:曾某、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支付姚某乙、姚某甲因办理姚某丙丧事垫付的丧葬费23638.32元(其中曾某为16740.25元、陈某为6898.07元)。案件受理费1672元,由姚某乙、姚某甲负担1403.5元,曾某负担218.5元、陈某负担50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其实讲的是一个很常见的家庭纠纷:老人去世后,丧葬费该由谁来承担?很多子女和配偶之间因为这个问题闹上法庭,今天我就用这个真实案例,给大家讲清楚这类事情该怎么处理。

第一,丧葬费原则上应当由所有有赡养义务的人平均分担。

根据法院判决,姚某丙的亲生儿子姚某甲、姚某乙,妻子曾某,以及继女陈某,这四个人都有义务分摊丧葬费。因为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配偶之间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包括去世后的安葬义务。法院认为,"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所以丧葬费应该平均分担。

第二,计算丧葬费时要先扣除单位发放的丧葬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在这个案例中,姚某丙单位已经发放了7000元丧葬费,法院直接从总费用74847元中扣除了这部分。另外,原告自己也同意扣除886元其他费用。最终需要分摊的费用是66961元(74847-7000-886)。所以,大家在处理类似事情时,记得先看看逝者单位有没有发放丧葬费,这部分钱应该优先用于支付丧葬开支。

第三,如果继子女在抚恤金分配时已经因未出丧葬费而少分,这部分差额可以抵扣丧葬费。

这是本案最关键的一点!陈某作为继女,在之前的抚恤金分割案中只分到了14%,比其他人少分了9842.18元,法院明确表示这是因为她没出丧葬费。所以在本次诉讼中,法院把这部分少分的钱直接抵扣了她应承担的丧葬费。最终陈某只需支付6898元,而不是和其他人一样的16740元。

给遇到类似纠纷的朋友几点实用建议:

  1. 保留好所有开支凭证:办理丧事时一定要保存好发票、收据、转账记录等。本案中原告提供了大量微信转账截图、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才认可了74847元的总费用。如果你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实际花了多少钱,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2. 了解抚恤金分配情况:如果之前已经有抚恤金分割的判决,一定要仔细看判决书中是否提到"因未承担丧葬费而少分"的内容。如果有,这部分差额可以在追偿丧葬费时抵扣,就像本案中的陈某一样。

  3. 礼金问题要谨慎处理:被告曾某和陈某辩称办理丧事收到的礼金应该抵扣丧葬费,但因为没有提供具体金额证据,法院没支持。如果你认为有礼金可以抵扣,一定要保存好礼金清单和收取记录。

  4. "厚养薄葬"是法律倡导的原则:法院特别提到国家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意思是说,父母在世时要多尽孝,而不是去世后大操大办。如果你主张的丧葬费明显超出当地正常水平,法院可能不会全额支持。

  5. 协商解决比打官司更划算:本案中,原告虽然赢了官司,但要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1403.5元中的1672元)。如果家人之间能好好商量,可能比对簿公堂更省心省钱。

最后提醒大家:亲人去世是悲伤的事,家人应该互相体谅,共同料理后事。如果实在谈不拢,记得保留证据、了解法律规定,再决定是否走法律途径。毕竟,亲情比金钱更重要,别让丧事变成家庭矛盾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