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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是讨薪关键证据,但需及时催讨并保留记录 - 东安县律师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东安律师


作为普通打工人,遇到老板拖欠工资时,很多人会手足无措:没签合同、没打条子,是不是就拿不回血汗钱了?最近东安县法院的一个真实案例给出了答案——有欠条就能追回工资,但必须定期催讨并保存证据,否则可能部分诉求不被支持。下面我用大白话帮您拆解这个案子,教您下次遇到欠薪时该怎么做。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案号:(2025)湘1122民初2982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朱某某雇佣陈某某修建邵永高速公路。2014年1月30日,双方结算后,朱某某欠陈某某劳务报酬3000元未付,并出具欠条一张,写明:“今欠到陈某某人民币叁仟元整。”。之后,陈某某多次向朱某某催讨这笔钱,但对方一直拖着不给,陈某某只好去法院告状。法院根据陈某某提供的欠条、微信聊天记录和庭审陈述,认定了上述事实。

判决结果
法院判朱某某在15天内付给陈某某3000元工资;但驳回了陈某某要求朱某某支付2130元法律服务费的请求(因为陈某某没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笔费用)。

三、核心观点:讨薪成功的关键是“证据+行动”,别让血汗钱打水漂!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打工人的两大误区:光有欠条不够,还得主动“留痕”;索赔时别乱加项目,没证据法院不认。结合判决,我给您三点实用建议,下次遇到欠薪照着做:

1. 欠条是“讨薪护身符”,但必须写清楚关键信息
法院为啥支持了3000元?核心就是那张欠条!它直接证明了“谁欠谁钱、欠多少”。但注意:

2. 索赔项目要“证据实锤”,别学原告白丢2130元
陈某某要了3000元工资+2130元法律服务费,结果后者被驳回。为啥?法院只认“看得见”的证据

3. 老板玩失踪?别慌,法院照样判他输
本案朱某某拒不到庭,法院直接缺席判决。这说明:您该做的都做了(起诉、交证据),老板躲着不出现反而对您有利

最后划重点:讨薪不是“求老板给钱”,而是用证据“逼法院判钱”!下次遇到欠薪:
① 要欠条(没条件就录催款证据)→ ② 每年催一次留记录 → ③ 3年内赶紧起诉
别等到老板跑路才后悔——3000元可能拖成泡影,但按这个流程操作,您的血汗钱大概率能拿回来!如果证据不足,建议尽早咨询当地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免费),别自己瞎折腾。

:本文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人名已做脱敏处理(如陈某→陈某某,朱某→朱某某)。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主动行动才能守住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