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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别人收债不还钱?法院判必须全额返还!-沅江市律师委托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沅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981民初302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熊某有一笔87085元的货款没收回,夏某是专门帮人催债的。两人通过朋友认识后,熊某就委托夏某去收这笔钱,说好给夏某27000元当辛苦费。后来夏某带着熊某要回了3万元,熊某当场给了夏某3000元,剩下的27000元也按约定给了夏某当酬劳。可夏某之后又收回来57085元,却一直没交给熊某。熊某多次催要,夏某还承诺2025年3月起每月还3000元,结果到期一分钱没给,熊某只好告上法院。

法院最后判夏某必须还熊某57085元,外加利息(按年利率3%算,从2025年7月16日熊某起诉那天开始,直到钱还清为止)。但熊某要求从2019年算利息的请求没被支持,因为两人当初没说清楚什么时候必须还钱。

三、关键提醒: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
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你请人帮忙收钱,对方收了钱不给你,法院肯定判他还! 但很多普通人吃亏在不懂留证据、没说清规矩。结合这个判决,给你三条保命建议:

  1. 委托时白纸黑字写清楚
    别光靠口头说!像熊某和夏某约定27000元酬劳,如果当时写个简单协议(哪怕手机备忘录签字拍照),后面夏某耍赖时证据更硬。重点写明:

    • 你委托他做什么事(比如“帮收XX公司的货款”);
    • 他能拿多少好处(比如“成功收回后给27000元”);
    • 钱什么时候交给你(这是熊某吃亏的关键!他没约定还款期限,法院只能从起诉日算利息)。
  2. 所有操作全程留痕
    熊某能赢,全靠录音和微信记录。以后你委托别人:

    • 付款时让对方写收条(比如“今收到催收费3000元”);
    • 电话催债全程录音(开头先说“我是XXX,今天几月几号,和你谈XX事”);
    • 微信别只发文字,重要承诺让对方语音确认。
      记住:法院只认证据,不认你“当时他说了”的口头话!
  3. 对方拖延?别等别忍,马上起诉
    夏某承诺2025年3月还钱却耍赖,熊某7月就起诉了。这里有两个坑要避:

    • 别轻信口头承诺:对方说“下个月给”,除非补签书面协议,否则到期不给还得重走流程;
    • 利息从起诉日算起:像本案,因为没约定还款期限,熊某要求从2019年算利息被驳回了。只要起诉,哪怕对方拖10年,利息也能从你告他的那天开始算——所以发现不还钱,拖得越久越亏!

最后划重点:委托别人收债、办事,本质是“花钱买服务”。你付了酬劳(比如本案的27000元),对方必须把收回来的钱交给你,这是法律底线。如果遇到类似夏某这样拿了钱不还的,收集好证据直接去法院立案——小额纠纷现在流程很简单,自己都能办,别等到钱要不回来才后悔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案例源于真实判决,细节已做隐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