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后退保只能拿回现金价值,不是全部保费-安化县律师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923民初3264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5月20日,陈某甲向中国某有限公司安化支公司购买了一份“鑫益年年+如意宝(万能型)(2024版)”保险,交纳保费20050元。双方通过手机进行电子投保,陈某甲在电子保单上签名,并抄录了“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和投保提示书,了解本产品的特点和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中国某有限公司安化支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向陈某甲送达纸质版合同,陈某甲当天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全部保费。
法院判决结果:
- 解除陈某甲与中国某有限公司安化支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
- 中国某有限公司安化支公司只需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2025年9月25日计算为8642.72元),而不是全部保费20050元;
- 驳回陈某甲要求退还全款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和如何处理类似纠纷
这个案子的核心是:买保险后,你只有15天“犹豫期”能拿回全部保费;过了这个期限,退保只能拿回“现金价值”,可能损失一大半钱!
很多人以为,买了保险随时能退全款,但法院判决说得很清楚:
- “犹豫期”只有15天:从你签收合同当天算起(不是收到纸质合同才开始)。这个案子中,陈某甲5月20日电子投保就算签收了,15天后(6月4日)犹豫期就结束了。但他7月10日才要求退保,早就过期了。
- 过了犹豫期,只能退“现金价值”:这就像你存钱进银行,提前取款要扣利息。保险合同里写的“现金价值”通常比你交的保费少很多(本案例中2万多元保费只退8000多元)。
- 业务员的话不能当合同:陈某甲说业务员告诉他“收到纸质合同才计算犹豫期”,但法院没采信,因为合同白纸黑字写明了规则,而他签名时已经承诺“了解条款”。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3点:
- 死守15天“黄金期”:买保险后,立刻翻出合同看“犹豫期”条款(一般在首页或前几页)。从你签字那天算起,15天内反悔,马上打电话或去柜台申请退保,就能拿回全部保费。别等纸质合同寄到——电子投保当天就算生效!
- 签合同前必须“较真”:业务员推销时,别光听口头承诺。自己动手:
- 逐条读合同里的“犹豫期”“退保规则”;
- 重点看加粗黑体字(法院认定这是重点提示);
- 如果看不懂,直接问“15天后退保能退多少”,让对方书面回复。
- 留证据比吵架有用:如果业务员乱承诺(比如“随时退全款”),当场录音或让他写进微信。像本案中陈某甲拿不出证据,法院就只认合同白纸黑字。
最后提醒:保险是长期契约,不是“想退就退”的活期存款。犹豫期是法律给你的“后悔药”,错过就真没机会了!签合同前花10分钟看清条款,能省下几千甚至上万元损失。如果已经过了犹豫期,也别硬杠——现金价值虽少,总比一分钱不退强。真有纠纷,先找保险公司书面核实现金价值,再决定是否找专业律师帮忙。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不构成法律建议。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