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据证明赔偿协议保险公司可行使代位求偿权-汨罗律师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天书”般的判决书。今天解读的这个案子,特别适合开车族和交通事故当事人参考——很多人以为私下赔了钱就万事大吉,结果被保险公司追着要钱,最后还得再掏腰包!咱们用大白话聊聊怎么避免踩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案号:(2025)湘0681民初399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法院判决结果
2024年6月24日,张某驾驶一辆没上牌的电动三轮车(交警认定属于机动车)在汨罗市桃林寺镇学校一黄墩1公里路段,撞上了吴某开的粤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这辆车由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承保)。事故导致吴某的车坏了,交警一查,认定张某全责。修车费经评估要7228元。
吴某一直没收到张某赔的钱,就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把7228元赔给了吴某,吴某也把“找张某要钱”的权利转给了保险公司。后来吴某退了3000元给保险公司(这钱是张某之前赔的),所以保险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再赔4228元。
张某说:“我早就和吴某说好了,赔3000元就两清,他不能再要钱!”但张某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有这个协议。
法院最后判:
- 张某必须在10天内给保险公司赔4228元;
- 保险公司要的利息部分,法院不支持。
三、核心观点:私下赔钱不保留证据?小心保险公司再找你!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如果你在交通事故后和对方“私了”(比如赔钱了事),却拿不出书面协议或收据,保险公司照样能通过代位求偿权把你告上法庭,追回剩余赔偿!
为什么这么说?
- 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保险公司赔了钱给车主后,自动获得“代替车主追债”的权利(这叫代位求偿权)。但如果你真和车主签了协议(比如“赔3000元后互不追究”),保险公司就不能再找你要钱。- 关键点来了:法院只认“证据”!张某嘴上说有协议,却连张纸条、转账记录都拿不出来,法院只能当没这回事。最后他赔了3000元还不够,又得额外掏4228元——等于赔了两次!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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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了必须留证据,别嫌麻烦!
- 如果事故后和对方协商赔偿(比如赔几千块就了结),当场签书面协议,写清“赔偿金额、双方姓名、日期”,并让对方写收条。
- 例子:别光微信转账,要补一句“此款为事故全部赔偿,今后互不追究”,保留聊天记录;或者直接写张纸,双方签字按手印。
- 错误做法:像张某一样口头说说就完事,事后对方反悔或保险公司介入,你百口莫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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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保险公司理赔后,更要盯紧“权利转移”
- 车主如果找保险公司赔了钱,保险公司会拿到“向你追债”的权利。这时候:
- 如果你已和车主私了,立刻让车主给保险公司发书面声明(比如“张某已赔清,我放弃追偿”),并保留副本。
- 别以为车主收了钱就完事——本案中吴某收了张某3000元,却仍找保险公司理赔,导致张某被二次追偿。
- 车主如果找保险公司赔了钱,保险公司会拿到“向你追债”的权利。这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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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公司告了?三步自救!
- 第一步:翻出所有和车主的沟通记录、付款凭证(微信截图、收条等),哪怕只有一张照片也行!
- 第二步:如果证据不全,赶紧联系车主补证(比如让他写情况说明),别等开庭才手忙脚乱。
- 第三步:实在没证据?别硬扛!主动和保险公司协商分期还款,至少避免利息和额外费用(像本案张某,如果早协商可能少赔点)。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后,90%的纠纷都栽在“证据缺失”上。记住——赔钱不是终点,留证才是保命符! 下次出险,宁可多花10分钟写张纸,也别省这功夫吃大亏。如果拿不准,先报警备案,再咨询专业律师,总比事后哭鼻子强!
(注: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细节不同,处理方式需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