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承诺固定收益不担风险实为借款-岳阳县律师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621民初310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被告兰某在某市某镇经营某母婴生活馆(个体工商户),原告李某某(姐姐)和李某某(妹妹)在店铺买东西时与兰某认识并成为朋友。2022年5月,双方商量入股的事。2022年8月8日,双方签了《合伙人合同协议书》,约定:
- 李某某(姐姐)和李某某(妹妹)各出5万元入股某母婴生活馆;
- 不管店铺赚不赚钱,2022年底分红3万元、2023年底分红4万元、2025年起每年分红2万元;
- 如果店铺转让或关门,兰某必须退还10万元本金,并按月息1%付利息;
- 原告不参与店铺经营,也不承担任何债务。
协议签完后,李某某(姐姐)通过刷信用卡和银行转账凑了5万元给兰某;李某某(妹妹)用信用卡和微信转账凑了5万元。几个月后,兰某给李某某(姐姐)分了1.5万元,给李某某(妹妹)分了8000元。2024年初,兰某把店铺转让后,换了地方开新店。从2024年4月开始,两姐妹多次微信催兰某还钱。兰某一开始说“钱会还的”,还承诺“写借条”,但到2024年12月底就电话不接、信息不回。两姐妹只好去法院告状,后来主动放弃了要利息的请求。
法院最后判:兰某必须在10天内还给李某某(姐姐)3.5万元、还给李某某(妹妹)4.2万元(总共7.7万元),外加案件受理费1725元由兰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实操提示:这种“合伙”签了也白搭,小心钱打水漂!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挂羊头卖狗肉”——表面是合伙开店,实际是借钱给对方。为什么?因为协议里写了“固定分红、不担风险、不参与经营”,这完全违背了真合伙的本质!真合伙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但这里原告只拿钱不担责,和借钱收利息没区别。法院一眼看穿,直接按借款关系处理,判被告还本金。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记住这3点保命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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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保底分红”忽悠!
有人拉你“合伙”时,如果对方拍胸脯说“ guaranteed收益”“亏了算我的”,这大概率是坑!法律上,这种协议会被认定为借款(就像本案),但风险更大——真合伙受《合伙企业法》保护,而这种“假合伙”一旦对方跑路,你连经营账目都查不到。签协议前务必问清楚:“我能不能参与管理?亏了要不要我赔?” 如果对方说“不用你管,只管收钱”,赶紧撤! -
留证据比签协议更重要!
本案原告能赢,全靠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救命”。微信催款时,一定要文字留痕(比如发“XX万本金请尽快还”,别只打电话);转账时备注“借款”或“入股款”,千万别用现金!如果对方说“写借条”,立刻落实成书面文件(哪怕手机拍照也行)。记住:口头承诺等于放烟花,一闪就没了。 -
拖越久越难追回,早起诉早安心!
原告从2024年4月催到12月,对方失联才起诉,差点错过最佳时机。法律上,借款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但拖得越久,对方转移财产越容易。发现对方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别等“过段时间再说”,马上做两件事:- 第一步:发书面催款函(微信、短信都算),明确写清“要求X月X日前还清XX元”;
- 第二步:直接去法院立案(现在手机APP也能操作),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
本案原告因及时起诉,不仅拿回本金,连诉讼费都让被告承担了!
最后唠一句:朋友间做生意,“亲兄弟明算账”不是伤感情,而是真保护感情。签协议前找律师看看(很多社区有免费法律咨询),花小钱省大麻烦。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往往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