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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责70%次责30%怎么赔?交强险先赔再按比例-郴州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5 郴州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1003民初3013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7月6日7时05分许,被告樊某驾驶小型客车沿郴州市苏仙区爱莲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爱莲路湖光山色小区前路段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原告李某骑行的沿爱莲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后,导致电动车摔倒又与被告卿某驾驶停放在路边的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李某受伤及三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此次事故经郴州市某某大队出具第43100442024000xx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樊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被告卿某承担此次事故次要责任,原告李某无责。

事故发生后,原告李某被送往郴州市某医院住院治疗51天,于2024年8月26日出院。出院诊断为:中医诊断:创伤类病、气滞血瘀证;西医诊断:右髌骨骨折、右股骨内髁骨折、右胫骨平台伴腓骨骨折、左足第四趾骨折、右膝内侧半月板后角损伤(II°)、右膝前后交叉韧带损伤等。出院医嘱:1、全休1月,注意休息,继续康复治疗;2、定期复查;3、逐步加强下肢功能锻炼;4、出现不适及时就诊。为此原告产生急诊费用2675.95元、住院治疗费40226.18元、出院后复查费450.8元。樊某垫付急诊费用2675.95元及住院费用2500元,某郴州市分公司支付18000元医疗费,太平某益阳支公司支付18000元医疗费。

2025年1月8日,原告李某向湖南正宏司法鉴定所申请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鉴定意见为"李某因外伤致多处骨折等的伤后误工期170日、护理期110日、营养期80日"。原告支付鉴定费700元。

另查明,被告樊某驾驶的车辆所有人系被告湖南某有限公司,该车辆在某郴州市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及150万第三者责任险。被告卿某驾驶的车辆在太平某益阳支公司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法院判决结果:1. 某郴州市分公司赔偿李某26428.02元;2. 太平某益阳支公司赔偿李某19596.92元;3. 卿某赔偿李某5145.88元;4. 驳回李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看到这个判决,很多遇到交通事故的朋友可能一头雾水:为什么主责赔70%,次责赔30%?交强险和商业险到底怎么赔?作为处理过大量交通事故案件的律师,我用最通俗的话告诉您关键点:

第一,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就是"金标准"
本案中交警认定樊某主责(70%)、卿某次责(30%),法院直接采纳了这个比例。这告诉我们:发生事故后,一定要等交警来现场出具责任认定书!不要听对方说"私了"就着急签字,这个认定书决定了谁赔多少钱。如果对认定不服,要在3天内申请复核。

第二,赔偿顺序有讲究:先交强险,再按比例
很多人不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是"分步骤"的:

本案中医疗费共52452.93元,超过了两车交强险医疗限额之和3.6万元,所以:
✓ 两保险公司先在交强险内各赔1.8万元(共3.6万)
✓ 剩下的1.6万余元才按7:3比例分担(樊某方赔70%,卿某赔30%)

特别提醒:交强险是"无责也赔",即使您全责,对方的交强险也会先赔对方一部分。这是国家强制保险的保护机制!

第三,这些证据决定您能赔多少钱

给您的实用建议

  1. 事故现场:立即报警,用手机拍现场照片(车辆位置、碰撞点、路面标线)
  2. 就医时:告诉医生"这是交通事故受伤",要求病历写明"车祸致伤"
  3. 不要随便签协议:保险公司说"只赔交强险"可能是陷阱,超出部分仍有权索赔
  4. 做鉴定要趁早:治疗结束后1-3个月内做三期鉴定,避免证据灭失
  5. 垫付款要留凭证:本案樊某垫付5175.95元,最终由保险公司返还

记住这个口诀:"交强先行赔,不足按责分;票据要留好,鉴定不能省"。很多伤者因为不懂规则,少拿了1-2万元赔偿。遇到类似事故,先算清应得赔偿再协商,别让自己的权益"打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