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张口受限应做专业鉴定才能获伤残赔偿-光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522民初272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3月16日11时05分许,阮某驾驶三轮汽车沿光山县孙铁铺镇谢套村村通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时驶入路左,撞至相向行驶的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造成蒋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光山县公安某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阮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蒋某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蒋某先在光山某镇康富医院住院1日,花费2588元;后转至信阳市某医院住院10日,花费8288.97元;又在河南省某医院第一次住院12日,花费53503.90元;最后在河南省某医院第二次住院4日,花费8366.45元。总共住院26日,医疗费合计72747.32元。治疗期间,医院诊断蒋某存在"轻度张口受限,张口度约两指"的情况。
治疗结束后,蒋某申请伤残鉴定。第一次鉴定认为不构成伤残等级,但蒋某提出异议,认为鉴定未检查其张口受限情况。法院准许重新鉴定,第二次鉴定认定蒋某构成十级伤残。法院最终判决阮某赔偿蒋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7638.26元(已扣除阮某垫付的9588元)。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面部受伤后出现张口受限,必须做专业鉴定才能获得伤残赔偿。很多老乡以为"伤到脸了能张开嘴就行",结果白白损失几万块赔偿金!来看看这个案子给我们的3个血泪教训:
1. 鉴定不查"张口度",十级伤残变"零伤残"
蒋某做完上颌骨手术后,医院明确写着"张口度约两指",这符合十级伤残标准。但第一次鉴定时,鉴定人员只是让蒋某张了张嘴,既没量手指宽度,也没拍照记录,就草率认定"不构成伤残"。要不是蒋某坚持重新鉴定,8万多的伤残赔偿金就泡汤了!重要提醒:下次做鉴定时,一定要主动说"医生说我张口受限",要求鉴定人员:
- 用两根手指实际测量
- 拍照留证
- 写进鉴定报告
如果对方敷衍了事,立刻向法院申请换机构重做!
2. 57岁种地老人照样能要误工费
被告辩称"蒋某57岁了,早就该退休,没有误工损失"。但蒋某拿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明自己还在种地养活全家。法院最终支持了近2万元误工费!划重点:
- 农村老人:带上土地证、村委会证明
- 城市老人:提供工作合同、工资条
- 即使退休:如果有返聘合同也能要
别信"年龄大没误工费"的鬼话,法律保护所有劳动者的权益!
3. 三轮车没保险?肇事者照样全赔
被告的三轮车根本没买保险,想用"我没钱赔"当挡箭牌。但法院明确:机动车肇事必须赔钱,和有没有保险无关!最终判决肇事者个人承担全部赔偿。给您的救命锦囊:
- 事故后对方说"车没保险不赔"?直接走法律程序
- 对方耍赖不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银行、扣工资)
- 别怕对方穷:就算现在没钱,判决书20年内都有效
您该怎么做?3步保住赔偿金
- 住院时盯紧病历:让医生把"张口受限""活动障碍"等细节写进出院记录(这是鉴定关键证据!)
- 鉴定前自查:出院后自己量张口度——能塞进两根手指(约2.5cm)就是十级伤残标准
- 异议要快:收到鉴定报告3天内必须书面提异议,超时就作废!
记住:交通事故赔偿不是"和稀泥",而是按白纸黑字的法律算账。很多老乡因为不懂"张口受限要专门鉴定",白白损失8-10万赔偿金!如果您面部受伤后张嘴费劲,千万别签和解协议,先找专业机构做全面鉴定。法律保护每一位认真维权的人,别让疏忽变成终身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