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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拒赔先天性疾病要当心!法院:多种病症不能全算免责理由 - 当阳律师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当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258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6月11日,何某(投保人)在中国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当阳市支公司为高某(被保险人)投保了国寿如E康悦百万医疗保险(A款)。保险单载明合同生效日期是2024年6月12日,满期日是2025年6月11日。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合理医疗费用按100%比例赔付,但每年有1万元免赔额;同时约定,先天性畸形属于免责范围,不赔钱。

2025年1月14日,高某因病到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住院,入院诊断是左侧额叶脑出血。2月17日出院时,诊断包括:1、脑血管畸形左侧额叶脑出血;2、上臂静脉血栓形成;3、肝囊肿;4、右侧多发肾囊肿;5、高脂血症。当天,高某又转到宜昌市妇幼保健院住院,出院诊断:1、痉挛性偏瘫;2、言语障碍;3、认知障碍;4、脑出血恢复期。4月1日和5月2日,高某又两次在该医院住院,诊断包括痉挛性偏瘫、脑出血恢复期、言语障碍等。四次住院后,医保报销完,高某自己掏了53391.89元。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对方却说:“这次生病是因为先天性疾病,按合同不赔钱”,直接拒赔。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保险公司必须赔钱!但不是全部53391.89元,要先扣掉1万元免赔额,最后判赔43391.89元。同时,法院驳回了高某其他不合理的要求(比如要求赔满5万多)。

三、核心观点与实用提示:遇到保险拒赔别慌,这样处理更靠谱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关键道理:保险公司不能随便拿“先天性疾病”当挡箭牌拒赔所有费用! 法院仔细看了高某的病历,发现“脑血管畸形”只是他一堆病症中的一个(比如还有脑出血、血栓、囊肿等),并不是唯一原因。保险公司却把整个住院费用都归为“先天性疾病”拒赔,这明显不合理——好比你感冒发烧还肚子疼,医生只查出肚子疼是老毛病,但感冒是新的,总不能把感冒药钱也扣掉吧?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保险拒赔,记住这3点,能少走弯路:

  1. 别光听保险公司说,自己核对合同和病历
    保险公司拒赔时,常会甩一句“属于免责条款”。但你要冷静翻合同:

    • 先看免责条款具体写啥(比如本案只说“先天性畸形”不赔,但高某的脑出血、血栓等后天问题该赔)。
    • 再仔细对照你的病历:如果诊断里有多种病症(比如本案有5种以上),要证明拒赔的“先天性疾病”不是唯一或主要原因。就像高某,脑血管畸形只是伴随症状,真正住院治疗的是脑出血恢复期等问题。
      小技巧: 保存好每次住院的入院记录、出院小结(重点看“入院诊断”和“出院诊断”区别),这些是法院最认的证据!
  2. 免赔额和报销比例要算清楚,别被忽悠
    本案保险公司一开始说“要扣1万免赔额”,但高某起诉时没扣,所以法院只支持了扣完后的金额。现实中:

    • 百万医疗险基本都有1万免赔额(就是自己先掏1万,超的部分才赔)。
    • 医保已报销的部分,不能重复索赔(比如本案医保报完后自费5万3,保险公司只赔这5万3里超1万的部分)。
      提醒: 申请理赔前,自己拿计算器算一遍:总自费金额 - 医保报销额 - 1万免赔额 = 该赔多少钱。保险公司如果少算,直接拿出证据反驳!
  3. 拒赔后别放弃,1年内起诉最有效
    保险公司总说“合同写了不赔”,但法院会看实际病情:

    • 如果他们没在投保时明确解释免责条款(比如本案没证明告诉过投保人“脑血管畸形算先天性疾病”),这种条款可能无效!
    • 即使病是先天性的,也要看是否直接导致本次住院(比如高某突发脑出血,和脑血管畸形关联性不足)。
      行动建议:
    • 第一步:收到拒赔通知后,10天内书面要求保险公司说明理由(必须写清楚哪条合同、为啥不赔)。
    • 第二步:整理好合同、缴费记录、病历、费用清单,直接去法院起诉(人身保险纠纷诉讼费很低,本案才567元)。
    • 第三步:重点强调“疾病不是单一原因”,像高某用多次住院记录证明:脑出血恢复期等后天问题才是治疗重点!

最后提醒大家:买保险时别只听业务员说“啥都赔”,一定要自己看合同免责条款;出险后更要留证据——你的病历就是“护身符”!遇到纠纷别忍气吞声,法律会保护老实人。记住:保险不是“买了就完事”,理赔才是关键一步。

(注:本文仅针对本案情形分析,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