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赌博网站拉客组织赌博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判刑-丹江口律师开设赌场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开设赌场罪
案号:(2025)鄂0381刑初16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至2023年,何某为赚取抽水、洗码费,与境外菲律宾"卡某湾"网络赌场代理人田某取得联系,从田某处获取百家乐赌博网站账号和密码,多次组织赌客参与网络赌博,先后组织肖某胜、盛某勇在其位于十堰市中央郡小区的家中进行投注参与网上百家乐赌博,组织王某乙、耿某筝、王某甲等赌客在十堰市朝阳路万隆广场和浙江路和昌国际小区参与网上百家乐赌博并帮助现金赔付,何某参与组织以上赌博活动累计赌资共计11.46万元,从中获取抽水、洗码费共计1700元;组织陈某、庹某到欧某、王某丙在十堰市某某宾馆8楼开设的赌场进行网上百家乐赌博,赚取好处费2700元。案发后,何某经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公安局电话传唤到案。
2024年5月,何某分别帮助袁某江、李某乙、何某杨以使用扑克牌按照特定规则比大小的形式在十堰市张湾区开设"三公"赌场组织赌博,袁某江、李某乙、何某杨通过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共计2.5万元,何某从中获利共计7200元。案发后,何某被十堰市公安局张湾区分局民警抓获到案。
法院最终判决:何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退缴的违法所得116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扣押的61150元现金因无证据证明与犯罪相关,由扣押机关予以发还。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要以为只是帮人拉客、组织赌博或者结算赌资就不会犯罪,这些行为很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面临牢狱之灾!
很多人有个错误认识:"我只是帮忙介绍赌客""我只是帮人收钱结算""我也没开赌场,只是参与组织",觉得这些不算严重。但法律明确规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介绍赌客、提供资金结算等帮助行为,都属于开设赌场罪的范畴。本案中何某只是帮境外赌场拉人、组织赌博并赚取小额好处费(总共获利11600元),结果被判了一年多的有期徒刑。
特别要注意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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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角色"也是犯罪:何某在犯罪中只是起辅助作用(从犯),获利也不多(总共1万多),但这不影响其构成犯罪。法院明确指出"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资金、介绍赌客、进行费用结算"的行为同样构成开设赌场罪。别以为自己不是老板就没事,参与组织赌博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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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能减刑,但再犯要加重:何某第一起犯罪后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法院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但他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参与第二起赌博活动,法院认为"主观恶性较深",依法从重处罚。这说明:第一次犯错后主动交代可能从轻,但不知悔改继续犯罪必定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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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赃认罚有好处,但不是免罪符:何某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1600元、主动缴纳罚金、认罪认罚,这些都成为法院从轻处罚的理由。但请注意:退钱只能争取从轻,不能免除罪责!他仍然要坐牢一年三个月。
如果你或家人遇到类似情况,应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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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停止参与任何赌博活动:不要心存侥幸,哪怕是帮忙拉人、结算、记账,都可能构成犯罪。网络赌博、组织赌博没有"小打小闹",只要参与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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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调查时要如实说明:如果公安机关找你了解情况,一定要如实陈述事实。像本案中何某第一起犯罪后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就构成了"自首",这对减轻处罚非常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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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退赃退赔:涉案后要尽快退缴违法所得,主动缴纳罚金。本案中何某退缴11600元并缴纳6000元罚金,成为法院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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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在取保期间再犯:很多人以为被取保候审就没事了,结果又参与违法活动。本案中何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组织赌博,直接导致第二起犯罪被从重处罚,这是非常吃亏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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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与案件无关的财物证据:何某被扣押的6万多现金因能证明与赌博无关而被发还。如果你的财物被扣押,要主动提供银行流水、工资单等证据证明其合法来源。
记住:赌博害人害己,组织赌博更是犯罪。法律对开设赌场罪的打击非常严厉,不要因为一时贪图小利毁掉自己的人生。如果已经误入歧途,最好的出路是立即收手、主动交代、积极配合,争取从宽处理,而不是心存侥幸继续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