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代偿后追偿权有效,但逾期利息只能按LPR计算-黄石律师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鄂0203民初286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3年7月27日,某某银行(贷款人)与被告周某银(借款人)通过小象优品App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14000元,借款固定年利率8.5%,还款方式等额本息,借款期限12期,自2023年7月27日至2024年7月27日;任意一期未足额归还借款本息即视为逾期,从逾期之日起,在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罚息收取复利;发生违约事件时,贷款人可要求提前归还已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同日,被告周某银(甲方)与某甲公司(乙方)签订《融资担保合同》,约定:乙方为甲方上述借款业务向某某银行提供担保服务,担保的范围应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甲方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担保费;如发生由乙方代偿,甲方应在乙方代偿之日立即向乙方清偿乙方已代偿的全部款项。如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偿,乙方有权自甲方逾期之日起,按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计收违约金;具体金额以服务方页面展示为准,直至甲方向乙方清偿代偿金额及本合同项下应付未付款项为止。另违约责任约定,因催收、追回甲方应还款项以及相关费用导致乙方和/或服务方产生费用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仲裁费、取证费、公证费、第三方代理服务费用、催收所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等),应由甲方承担;甲方了解并同意:乙方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或追偿权等相关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且乙方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甲方的同意,甲方理解并不可撤销的同意该等转让行为无需通知甲方。合同订立后,2023年7月27日,某乙公司向被告发放了14000借款。被告自第六期起未偿还贷款本息,已偿还本金5689.59元、利息及担保费1342.71元,共计7032.30元。2024年4月18日,某某银行向某甲公司出具代偿证明确认书,载明某甲公司已代被告向某某银行代偿7294.48元(其中本金7148.20元、利息116.79元、罚息29.50元),某甲公司可向被告行使相应追偿权利。2024年10月21日,某甲公司与某某象源签订《合作协议》,将某甲公司所有的包括周某银在内的16736笔债权转让给某某象源。同日,无锡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小象优品App运营商)通过站内信通知被告,债权人已变更为某某象源。2024年11月11日,某某象源(甲方、转让方)与武汉某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乙方、受让方)签订《债权包转让合同》,将包括案涉债权在内的债权包转让给武汉某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2024年11月21日,武汉某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向被告发送短信,载明武汉某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通过债权转让获得对被告的债权。因被告至今未偿还代偿款本息,故武汉某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诉至法院。
另查明,2025年9月23日,武汉某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与湖北某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约定湖北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代理本案诉讼。2025年9月24日,湖北某律师事务所向武汉某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开具了900元的律师代理费发票。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周某银要还给武汉某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7148.20元本金,还要付点利息(利息按现在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算,从2024年4月19日开始算起),另外再付900元律师费。但法院没支持原告要求的12.4%年利率的高利息,案件受理费145元也由被告承担。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很典型,现在很多人通过手机App借钱,后面还不上,担保公司代还了,再把债权转让给其他人追讨。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应对?我给大家三点实用建议:
第一,别以为没收到通知就能不还钱
这个案子中,被告周某银可能觉得自己没收到正式通知,可以不管。但法院认为:原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债权转让不用经你同意,也不用专门通知你",而且对方确实通过App站内信和短信通知了。所以提醒大家:签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小字条款,特别是"债权转让"这部分。如果看到类似"转让无需通知"的条款,就要有心理准备——以后可能突然冒出个陌生人向你讨债。遇到这种情况,别慌,先要对方出示完整的债权转让证据链(谁转给谁、转了多少钱),要求查看原始合同和代偿证明。
第二,高利息主张法院可能不认
原告一开始要按12.4%收利息,结果法院只支持按现在的LPR(大概3.45%左右)计算。为什么?因为原担保合同里只写了"按页面展示标准",没写具体数字。法院认为这属于"约定不明",只能按最低标准算。这对借款人是个利好!如果你被追讨,先看合同里逾期利息写得清不清楚:
- 如果写明了"年利率12%"这种具体数字,那基本跑不掉;
- 如果只写"按平台规则"或"按页面显示",就可以像本案被告一样主张"约定不明",要求降低利息。
记住:任何合同条款模糊的地方,法律都倾向于保护普通消费者!
第三,律师费该不该付要看合同约定
本案中900元律师费法院支持了,因为担保合同明确写了"追债产生的律师费由你承担",而且原告真掏钱请了律师、开了发票。所以给大家两个关键提示:
- 如果你借钱时签的担保合同里有"律师费由你承担"的条款,对方真请了律师,这笔钱大概率要付;
- 但对方必须拿出《委托合同》和付款凭证,光说"花了律师费"不行。
建议大家:平时签合同时,看到"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你承担"这种话,一定要问清楚包含哪些项目,能不签就不签。
最后提醒:遇到这类纠纷,千万别玩失踪!本案被告没出庭,结果所有不利后果全自己担了。正确的做法是:
1️⃣ 收到催款通知先核实真假(要求对方提供合同、代偿证明)
2️⃣ 核实后确实欠钱,主动协商分期还款
3️⃣ 对不合理利息或费用,收集证据去法院应诉
4️⃣ 保留所有还款记录(微信转账也要截图!)
现在网贷平台多如牛毛,签合同时多花两分钟看清条款,能避免日后大麻烦。记住:法律保护诚信履约的人,但也给迷糊人留了纠错机会——关键是要积极面对,别当鸵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