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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燃气工程建设难获价款支持-临颍律师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2 临颍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122民初504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的事实:
2017年至2019年期间,漯河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乙公司")在临颍县某某南村、谢某甲、北郭村、吕某村等村庄进行"气代煤"工程建设。某乙公司与四个村签订了《居民燃气入户合同(集体)》,约定按每户3000元(金水湾小区每户2500元)收取安装费。

但某乙公司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强行施工。2019年11月28日,临颍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向某乙公司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20年1月7日,又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020年5月14日,再次下发《关于停止乡镇区域内违法燃气工程的通知》。即便收到这些通知,某乙公司仍继续施工。

2021年7月,因全省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某乙公司停止供气。在县政府要求下,临颍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丙公司")开始向四个村临时供气。2024年3月至9月期间,某丙公司逐步对四个村进行换表,直接与燃气公司结算。

某乙公司起诉要求:1.确认与某丙公司存在资产买卖合同关系;2.要求某丙公司支付资产价款473万余元及利息;3.支付改造费用36万余元及利息;4.要求某丙公司承担安全维护责任。

法院判决结果: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驳回了某乙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042元由某乙公司全部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企业没办齐手续就建燃气管道,后来让别人接手供气,想让人家付钱,结果法院不支持。核心问题就一句话:违法建设的工程,法律不保护你的"投资"

为什么某乙公司输了?主要有三点原因:

  1. 手续不全硬施工:燃气工程是特殊行业,必须先拿到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某乙公司明知没有这些证,还强行施工,被政府部门多次叫停仍不停工,这属于典型的"知法犯法"。
  2. 没有买卖合同关系:某丙公司是在政府要求下临时供气,双方既没签合同,也没谈过价格,更没说过要买管道。就像你家邻居没打招呼用了你家的路,你不能直接找他要"买路钱"。
  3. 改造费用自己担:因为某乙公司建的管道不合法,后来某丙公司供气时需要改造,这钱是某乙公司自己违法造成的损失,当然要自己承担。

给遇到类似问题的朋友三条实用建议:

第一,证件不齐别动工
燃气、电力这些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许可证是"命根子"。哪怕村干部点头了、村民同意了,没有政府部门的正式许可,就是违法建设。某乙公司投入了780多万元,结果因手续不全全部打水漂。记住:政府口头同意不算数,红头文件才是护身符。开工前务必到住建局、城管局、燃气管理部门把许可证办齐,少一个都不行。

第二,收到停工通知要重视
很多企业以为"先建后补"能蒙混过关。本案中,执法部门三次发停工通知,某乙公司都当耳旁风,结果2021年全省大排查时被强制停供,前期投资全部白费。现实中,收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必须立即停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但绝不能继续施工,否则损失只能自己扛。

第三,政府协调不等于买卖关系
某乙公司认为"政府让某丙公司供气=默认买我的管道",这是大错特错。法院明确说:政府行为不能代替民事合同。如果你的企业需要移交工程,必须和接手方白纸黑字签协议,写清楚"谁出钱、出多少、怎么付"。像本案中某丙公司是"临时供气",政府协调时就要主动要求签订移交协议,否则事后很难要到钱。

最后提醒大家:民生工程更要守法经营。燃气管道关系千家万户安全,没有合法资质就施工,不仅投资收不回,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遇到类似纠纷,第一时间找专业律师介入,千万别学本案原告——前期违法施工,后期又拿不出合同证据,两头落空。记住:合法合规是企业最大的护身符,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