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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持续住院费用保险公司不能随意扣除-鄢陵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8 鄢陵律师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经常有朋友问:“车祸后住院,保险公司说有些病是自己老毛病,不给赔,这合理吗?”今天我就用一个刚判的真实案例,用大白话给您讲清楚。看完您就明白:只要治疗是连续的,保险公司不能光嘴上说“和事故无关”就扣钱,得拿证据出来!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024民初279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先说发生了啥事(法院查清的事实):
2023年8月3日晚上8点多,在鄢陵县只乐镇东店村饭店门口的省道上,王某开车由西向东走,撞上了杨某骑的三轮电动车,杨某受伤、两车损坏。交警一查,认定王某全责,杨某没责任。王某的车在许昌某保险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买了交强险和200万的商业险(就是出事了保险公司兜底)。

杨某先住院8天(8月3日到11日),诊断是膝盖脚踝肌肉拉伤、头部受伤,花了7520.23元;接着没出院直接接着住,又住了13天(8月11日到24日),这次诊断是头晕、尿路感染等,花了3733.05元。总共住院21天,医疗费11253.28元。另外,双方都同意三轮车修好要600元。

法院最后咋判的?

简单说:保险公司该赔的都得赔,但不能狮子大开口。


三、核心提醒:遇到类似事故,您该这么做!

这个案子最关键的一点是:保险公司说“第二次住院是治老毛病,和车祸没关系”,法院为啥没信?
保险公司辩称:“杨某后13天住的院,是治尿路感染、头晕这些自身病,不该赔!”但法院直接驳回了,理由就两条:

  1. 治疗没间断——杨某8月11日出院后,当天又接着住院,属于事故引发的连续治疗(比如受伤后抵抗力下降才感染),不能硬拆开。
  2. 保险公司没证据——光嘴上说“不相关”没用,得拿出病历、专家证明等实锤。结果保险公司啥也没交,法院当然不认!

所以,如果您也撞了车,记住这3条保命建议:

  1. 住院千万别断档!
    如果医生说“需要继续观察”,哪怕换科室、换诊断名,务必让医院写清“与事故相关”(比如“车祸后诱发”“外伤导致抵抗力下降”)。像本案杨某连续住21天,法院就认定全算事故费用。如果中间自己出院又跑去住,保险公司可能真能扣钱!

  2. 所有单据死死攥住!

    • 交警的事故认定书(必须写清谁全责,像本案王某全责就赢了一半)。
    • 医院的全套记录:入院证、出院证、病历、发票(特别要写“持续治疗”)。
    • 别信保险公司口头承诺!他们说“这个不赔”,您直接回:“请按《保险法》第65条,书面写明哪条不赔、为啥不赔”。
  3. 他们敢拒赔?让他举证!
    保险公司总爱说“这是你自己的病”,但法律上他们得负责证明(《民诉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您直接怼:“您说不相关?把医院盖章的鉴定书拿来!” 拿不出?法院照样判他们赔(像本案)。

最后唠句实在话:
很多人觉得“保险公司是大公司,咱斗不过”,其实法律早给您撑腰了!事故后别慌,报警→拿认定书→连续治疗→留好单子,该赔的一分不能少。要是他们拖着不赔、乱扣钱,赶紧找专业律师(别自己硬扛),一纸诉状就能解决——就像杨某,20000元要了16000多,一分没亏!

:本文仅针对本案解读,具体问题请咨询当地律师。法律不保护“马大哈”,但永远给老实人留一盏灯。

(案例来源: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2025)豫1024民初2792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