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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伙结算后欠条确认债务必须履行-民权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民权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21民初623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4月,伏某和程某口头约定合伙承包位于山东省无棣县佘家镇牛王西村的土地1260亩,用于种植农作物,双方均进行了投资。2024年夏季两人合伙种植玉米,伏某负责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及土地的耕种、管理,并使用自己的机器进行浇地、打药、播种等。2024年秋季双方将该承包地一分为二,各自种植小麦。2025年2月17日,程某之父向伏某微信转账3500元,2025年2月25日转账3000元,2025年3月1日转账3000元,2025年4月21日转账2020元。2025年6月14日,程某给伏某出具欠条一张,内容为:2024-2025小麦、玉米季,账目以下:程某欠伏某玉米季53,181元、小麦季41,595元,总合计94,776元。程某在欠款人处签名。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程某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支付伏某94,776元;但伏某要求的浇地、播种等劳务费30,610元,因为证据不足,法院没支持。另外,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大部分由程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建议:合伙纠纷这样处理不吃亏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口头合伙不怕,但结算后对方签了欠条,就得认账还钱!
为什么这么说?伏某和程某一开始只是“说好”一起种地(口头合伙),没签正式合同。但关键在2025年6月,程某亲笔写了欠条,白纸黑字写清“欠伏某9万多元”。法院一看:欠条是双方自愿签的,等于对合伙账目做了最终结算,程某就不能再扯“账没算清”“我不知情”了。但伏某另外要的3万多元劳务费为啥没拿到?因为他只靠嘴说,没留微信记录、收据或证人证明,法院当然不认。

如果你遇到类似合伙纠纷,记住这3点,省心又省钱:

  1. 口头约定要补“书面确认”
    像种地、开店这种合伙,哪怕开始是朋友间“说好了”,也一定要补个简单字据(比如微信确认或手写条)。重点写清:各自投了多少钱、谁管哪块事、怎么分账。本案中程某如果当初没签欠条,伏某可能一分钱都要不回来——因为口头合伙最难的就是“谁出钱谁干活”说不清。

  2. 花钱干活必留“证据链”
    伏某能拿到9万多元,全靠欠条;但劳务费3万多元泡汤,就因为只有两个证人说“他干活了”,却没保存浇地时的油费发票、打药的收据等。以后合伙中:

    • 每笔支出(买种子、请人)都要留凭证(微信转账备注用途、开发票);
    • 每次干活拍个照或录个短视频,发给合伙人确认;
    • 结算时双方签字,像程某这样写欠条最保险——哪怕只写“今欠XX款XX元”,也比啥都没有强。
  3. 别等“撕破脸”才算账
    程某一直拖着不核对账目,结果欠条一签就成铁证。合伙人之间:

    • 每季收成后马上简单对账(比如用微信发个账单:“本季支出5万,你出3万,我出2万”);
    • 如果对方推脱,直接说“咱签个结算单吧,签完好继续合作”,避免最后闹上法院——本案诉讼费近2000元,够买好几袋化肥了!

最后提醒: 合伙本是“一起赚钱”,但法律只认证据不认交情。小事留痕、大事签单,既保护自己,也给朋友留余地。真遇到纠纷别慌,赶紧整理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任何书面确认,90%的问题都能协商解决,没必要走到打官司那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