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受伤别自认倒霉,雇主雇员责任要分清-社旗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案号:(2025)豫1327民初289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被告南阳市社旗县某店是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是焦某。郭某与焦某是夫妻关系。原告时某在该店干板材切割和家具组装的活儿,老板按做的家具件数给钱。2024年11月14日下午4点左右,时某在店里切割板材时,手不小心碰到电锯,右手指被割伤。他马上被送到南阳市某乙医院骨科住院,11月14日花了173元检查费,之后住了33天院(到12月17日),花了25839.48元医疗费。出院后他又去复查了几次,前后总共花了26697.68元医疗费。事情发生后,老板垫付了27982.9元医药费。后来做了司法鉴定,结果说时某右手功能伤得比较重,够得上九级伤残,需要休息90天,住院那33天要人照顾和加强营养。时某自己还花了1300多元鉴定费和检查费。
法院最后判:老板南阳市社旗县某店和实际干活的郭某一起赔给时某8万4千多元(算上伤残赔偿、误工费、护理费等,再扣掉之前垫付的钱),其他要求没支持。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咋办?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人在小店里打工受伤,老板总说“你是自己干活的,跟我没关系”,结果法院照样判老板赔钱。为啥?关键就两点:关系要分清,证据要留好。
第一,别被“承揽关系”忽悠了!
老板在法庭上喊冤,说“我们是加工承揽,不是雇佣”,意思是时某是自己接活儿干,出了事该自己担。但法院为啥没信?因为法院看实际干活方式:时某每天在店里按老板要求切板子、装家具,老板管工具和材料,还按件数发工资——这明显是“打工”(劳务关系),不是“包工头接活”(承揽关系)。普通人记住:只要你在固定地方干活、听老板指挥、按天或按件拿钱,基本就是劳务关系。老板如果扯“承揽”,你直接问:“我能不能自己决定啥时候干、找谁帮忙、用不用你的工具?”如果答案都是“不行”,那铁定是打工!
第二,安全责任不能全推给雇员!
老板还说“时某自己乱操作,该全责”。法院却判老板担50%——为啥?因为老板没给安全工具、没教安全操作,这是大错!时某当天没用固定板材的工具,直接用手按,是有点粗心,但老板作为管事的,连基本防护措施都没到位,责任跑不掉。普通人干体力活(比如切板、修车、搬货),如果老板:
- 没给你发手套、护目镜;
- 没教过电锯怎么用才安全;
- 工具坏了还让你凑合用;
这些都能成为你维权的关键证据! 下次受伤,立刻拍现场照片、找监控视频,再让工友写个证明:“老板从没培训过安全操作”。
第三,夫妻店或挂名老板?一个都跑不了!
这案子中,焦某只是营业执照上写的“老板”,实际干活的是她丈夫郭某。法院照样判两人一起赔钱——因为登记老板和实际老板得连坐!很多人以为“找实际干活的就行”,结果人跑了。记住:去店里干活前,先查营业执照(一般挂在墙上),把登记人名字记下来;如果夫妻一起管事,录音时问一句“店里是谁当家?” 这样以后打官司,挂名老板也得掏钱。
最后提醒:别因小失大!
时某住院花了2万多,最后只拿回8万多(含伤残赔偿),但老板垫的钱扣掉了。如果你受伤:
- 先报警+保留医疗单据:哪怕小伤也去医院开证明,别让老板“私了”忽悠你签“全责协议”;
- 别急着承认自己错:老板总说“你违规操作”,但法院会看双方过错。你说“没工具才用手按”,反而能减责;
- 3个月内赶紧告:人身伤害官司诉讼时效只有1年,拖久了证据没了更难赢。
打工受伤不是天塌了——分清关系、留好证据,该赔的一分不能少!下次遇到“老板不认账”,别慌着认栽,带上这些材料找专业律师聊聊,胜算立马翻倍。
(注:文中人名、店名已按司法惯例隐去真实信息,案例仅作普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