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处理环保问题签的合同公司要负责-河南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27民初519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社旗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5月,河南某材料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酸洗废水时沟渠未做防渗漏处理,造成环境污染,政府职能部门介入处理,并邀请相关专家成立了技术研讨组。2024年5月25日,河南某材料有限公司出具委托书,委托任某全权处理公司有关政府、自然资源局、环保局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的全部后续工作及相关事务。2024年5月26日,专家组出具临时处置实施方案。2024年5月29日,河南某投资有限公司与河南某材料有限公司在材料有限公司院内签订《河南某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南侧沟内酸洗废水应急治理服务合同》,材料有限公司同意将坑塘废水应急处置技术服务交由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处理水量暂估为2500吨,承包造价为493000元,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两日内预付30%即147900元,处理后的水运至污水厂一半时支付40%,废水全部运至污水处理厂后3日内支付剩余款项30%。合同加盖有双方公司印章,任某在甲方栏内委托代表人栏内签字。合同签订后,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对酸洗废水进行应急治理。2024年6月6日,经与任某沟通核算,投资有限公司运送至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总量为2527吨,确定由材料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包造价493000元进行支付服务费用。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9日,任某支付部分款项共计186000元,剩余307000元经多次催要无果。
法院判决:河南某材料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河南某投资有限公司服务费307000元及利息;驳回要求任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例讲的是一个很常见的纠纷:公司委托别人办事,结果出了问题谁来负责?简单说就是——公司委托他人处理环保问题签的合同,公司必须负责,不能随便推给办事的人。
为什么这么说呢?来看几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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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是"护身符":河南某材料有限公司白纸黑字给任某写了委托书,说"全权处理公司环保等后续工作"。这就等于告诉所有人:"任某说的话、做的事,都代表我们公司"。法院一看这委托书,就知道任某不是乱来的,是正经代表公司签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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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真假不是"挡箭牌":材料有限公司说合同上的公章是任某"私自刻的",想赖账。但法院认为:合同是在公司院里签的,处理的是公司自己的环保问题,还有委托书证明任某有权办事。就算公章有点不一样,也不能否认合同效力。就像你让邻居帮忙收快递,不能因为邻居代签的名字写得不像你,就说快递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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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的人不用"背锅":任某是拿着公司委托书办事的,法院明确说他不需要个人掏钱。这告诉我们:只要你是光明正大拿着公司授权办事,公司就得为你"兜底",不会让你个人破产。
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给普通人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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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服务公司(像本案中的投资公司):
签合同前一定要看对方有没有授权证明!比如本案中的委托书。最好让对方把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同时保留现场照片、微信记录等证据。千万别图省事只和"中间人"口头约定,否则要钱时可能两头落空。 -
作为被委托人(像本案中的任某):
接手公司事务时,务必要求公司出具书面委托书,明确写清"全权代表公司处理XX事务"。办事过程中保留所有沟通记录,特别是公司负责人让你这么做的证据(比如微信、邮件)。这样万一公司想赖账,你也有"护身符"。 -
作为公司老板(像本案中的材料公司):
别随便给人开"全权委托"!如果只让对方处理特定事务,委托书要写清楚范围(比如"仅限环保问题处置")。发现员工可能违规用章,要第一时间发书面声明告知合作方。记住:你给的委托书,就是别人代表你签合同的"通行证"。
最后提醒大家:环保问题无小事!政府都介入处理的污染事件,公司更该积极解决问题而不是推卸责任。本案中材料公司想用"公章假"当借口赖账,结果不仅输了官司要付30多万,还得承担5000多元诉讼费。其实早按合同付钱,哪会有这些麻烦?
(注:文中公司及人名已按要求隐去真实信息,仅保留法律文书中的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