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除合同因政府规划无法履行,卖方必须退还预付款-郑州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94民初21893号
审理法院: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21日,甲方(出售方)王某与乙方(购买方)仲某签订《建筑物回收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1.2拆迁具体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乙方应在甲方收到通知告知乙方后50日内拆除完毕;2.1回收价格为50万元;2.2付款方式:第一期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10万元,在拆除建筑物前1日支付40万元。合同落款由甲方王某与乙方仲某签名并捺手印。合同签订当日,仲某向王某丙的中国工商银行账户转款10万元。同日,王某向仲某出具《收条》,载明“今收到仲某转来第一期付款10万元整”。另查明,合同和《收条》中王某的签名均写成“王四”二字,但庭审中被告认可是王某本人签字。原告提交的通话录音显示,仲某多次向王某催要10万元款项,王某多次承诺返还。被告提交的银行记录显示,王某丙收到10万元后2日内分16次用于消费或跨行汇出。
法院判决:王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仲某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5年9月13日起算至还清之日);驳回仲某对王某丙的诉讼请求;驳回仲某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等诉求。
三、核心观点及纠纷处理建议
核心观点:合同因政府原因“不能干了”,签合同的人必须退钱;光帮忙收钱的人不担责,合同没写清楚的费用法院不支持。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老仲付了10万预付款想拆房子卖废料,结果政府不让拆,合同彻底“黄了”。法院判王某必须退钱,但为啥不找王某丙要钱?因为合同是王某和老仲签的,王某丙只是帮忙收了个款,就像你让邻居代收快递,快递丢了不能找邻居赔。另外,合同没写“律师费谁出”,所以老仲花的1万律师费自己扛。更关键的是,政府不让拆属于“天灾人祸”类原因(法律叫“不可抗力”),合同自动作废,王某占着钱不还就得付利息。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这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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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前盯紧“跟谁签”
- 别光看谁收钱!像本案中王某丙收了钱,但合同是王某签的,法院只认王某。以后签合同时:
- 让对方写全名、身份证号(别像本案写成“王四”这种糊涂名);
- 如果是公司,必须盖公章,别信“帮忙代收”的口头承诺。
- 小技巧: 付款时备注“XX合同预付款”,转账直接给合同签字人,别转给陌生人。
- 别光看谁收钱!像本案中王某丙收了钱,但合同是王某签的,法院只认王某。以后签合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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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黄了”后别干等,3步止损
- 第一步:马上发书面通知
像本案老仲那样录音催款是对的,但最好用微信/短信写清楚:“因政府不让拆,合同无法履行,请5日内退款”。保留记录,这是日后起诉的关键证据。 - 第二步:确认“黄了”的原因
如果是政府政策、自然灾害等“挡不住的事”(不可抗力),合同自动解除;如果是对方故意拖着不干,算违约,能多要赔偿。 - 第三步:利息从通知日起算
本案利息从起诉状送到王某那天起算(2025.9.13),你如果早点发解除通知,利息能多拿几个月。
- 第一步:马上发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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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主张“写进合同才靠谱”
- 本案老仲要的律师费、保函费全被驳回,就因合同没约定。下次签合同时:
- 加一句:“如违约,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损失”;
- 预付款别超总价30%,避免“钱给了活没干”。
- 提醒: 别信“口头承诺退钱”,像王某录音里说退钱,但拖了大半年,最后还得打官司。
- 本案老仲要的律师费、保函费全被驳回,就因合同没约定。下次签合同时:
最后说句大实话: 买卖合同最怕“政府插手”或对方玩失踪。遇到问题别自己硬扛,赶紧收集合同、付款记录、催款录音,找专业律师分析——合同解除的时机、利息计算点差几个月,可能少拿几千块。记住,法律保护“及时行动的人”,拖得越久越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