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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能仅凭怀疑拒赔需提供证据-内乡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内乡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325民初378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代某将重型半挂车挂靠在内乡某通物流公司名下,以该公司名义向武汉某财险公司投保车损险(保额39.8万元)。2025年6月5日晚9点半,代某雇佣的司机郭某驾驶该车辆在内乡县七里坪乡后会村路段撞到路边墙体,造成车辆、墙体及树木损坏。交警认定郭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代某支付施救费1.2万元,并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估车损。鉴定报告显示车辆损失为23.1万元(实际价值25.4万元减去残值2.3万元),代某另支付鉴定费1.8万元。

武汉某财险公司以"车辆实际价值不足25万元属虚报保额""司机陈述矛盾涉嫌骗保""未及时报案导致事故原因不明"等理由拒绝赔付,还称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法院最终判决:武汉某财险公司向代某支付车辆损失23.1万元、鉴定费1.8万元、施救费3000元,合计25.2万元;驳回代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关键三点要牢记!

1. 保险公司说你"骗保"?必须拿出真凭实据!

本案中,武汉某财险公司坚称司机郭某行程矛盾、回答自相矛盾,甚至向公安局报了案,但法院为啥没采信?关键在于:保险公司光"怀疑"没用,得拿公安机关的立案回执等实锤证据!判决书写得明明白白:"仅提供公估公司控告书,未提供立案材料,且庭审后两月都没补交,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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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鉴定费、施救费别大意!一招避免被少赔

代某原主张1.2万元施救费,但法院只支持了3000元。为啥?施救费发票日期(9月9日)距离事故发生日(6月5日)隔了3个多月,车主又说不清为啥拖这么久。而鉴定费1.8万元却被全额支持,因为这是"确定损失必须花的钱",法律明文规定该由保险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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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险公司咬定"保额虚高"?抓住核心就稳了!

武汉某财险公司反复强调:"车实际只值25万,你保了39.8万就是骗保!"但法院直接驳回——因为保险公司拿不出车辆投保时的真实价值证明。法律上,保额是保险公司和车主协商确定的,只要投保时双方签字认可,出险后就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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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醒

车险理赔最容易栽在两个坑:证据不全(如施救费间隔太久)和被保险公司话术带偏(如轻信"骗保不赔"的恐吓)。记住本案核心:保险公司拒赔必须"证明确有欺诈",而非"我觉得像骗"。遇到扯皮,立刻做三件事:①固定现场证据;②要求书面拒赔理由;③15日内向法院起诉(别等保险公司"慢慢查")。只要事实清楚、证据扎实,法律永远站在诚信车主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