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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合同也能确认劳动关系-枞阳县律师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3 枞阳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皖0722民初368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何某于1994年7月取得枞阳县卫生学校医士专业毕业证书,后于2013年7月取得温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的毕业证书。何某于1994年10月受聘枞阳某卫生院从事放射员等工作,于2008年2月离职,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何某在枞阳某卫生院工作期间,卫生院按月向何某发放工资,但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因枞阳某卫生院会计笔误,何某提交的1994年12月至1997年6月部分月份工资报销花名册中何某的姓名,误写为“何真攀”。
2025年8月8日,何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5年8月11日,该仲裁委员会以何某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何某为确认与枞阳某卫生院存在劳动关系诉至法院。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何某与枞阳某卫生院自1994年10月至2008年2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
核心观点:没有签劳动合同,不代表你和单位没关系!
很多人以为"没签合同就不是正式员工",结果社保、工龄全泡汤。这个案子告诉你:只要单位管你、给你发工资、你干的是单位的活儿,哪怕40年前的事,法院也认你是劳动者!

为什么何某赢了?关键就三点:

  1. 单位管他(要遵守卫生院规章);
  2. 单位发工资(工资单就是铁证,名字写错都不影响);
  3. 活儿是单位的业务(放射工作是卫生院正常业务)。
    法律不看合同有没有,而看"实际干活"!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照着这样做:
证据比合同更重要!

走法律程序别跳步!

别被"时间太久"吓退!
本案争议的是1994年到2008年的事,跨度14年,但法院照样支持。因为:

最后划重点:

单位不签合同?不是你的错,别忍气吞声!
工资条丢了?找同事、翻旧手机、问社保局,任何蛛丝马迹都可能救命。
仲裁不受理?马上去法院,法律给你留了后路!

记住:干活就是证据,时间不是障碍。该要的社保、工龄,法律一定会给你撑腰——前提是,你得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