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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不扣非医保用药,受害人获赔近57万-庐江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庐江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0124民初685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6月10日16时54分许,徐某驾驶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小(屯)沙(子岗)公路16公里950米处,与对向由朱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会车时发生碰撞,致朱某受伤、两车损坏。事故发生后,朱某先后在庐江县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多次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左股骨粗隆间骨折、左股骨干骨折、左开放性胫腓骨骨折、左足部软组织撕脱伤(大面积)、失血性休克、头部损伤、左侧肋骨骨折等。经鉴定,朱某伤情构成八级伤残,误工期24个月,护理期12个月,营养期12个月。庐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徐某承担本起事故全部责任,朱某无责任。徐某车辆在中国某保险公司某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已垫付医疗费51万余元。经查明,朱某受伤前一直从事农业生产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法院最终判决:中国某保险公司某某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朱某各项损失共计571245.95元,包括医疗费59195元、护理费56899.85元、营养费18250元、误工费131078.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750元、残疾赔偿金282372.3元、鉴定费1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5000元、交通费1900元。同时驳回了朱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事故该如何处理

这起案例对交通事故受害人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用大白话给大家说说关键点:

第一,医疗费别怕"非医保"扣款。很多保险公司会说"非医保用药要扣15%",就像本案中保险公司主张的那样。但法院明确告诉你: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原因很简单:第一,交强险是国家设立的"救命钱",目的就是快速救人,没有区分医保非医保的必要;第二,你躺在医院时,用什么药是医生说了算,不是你或司机能决定的;第三,保险公司必须证明他们已经明确告诉司机"非医保不赔"这个规定,否则不能扣钱。本案中保险公司申请鉴定被拒,又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告知过司机,所以法院一分都没扣。提醒大家:拿到医院发票后好好保存,别信保险公司单方面说要扣钱,该赔多少就多少。

第二,农村老人也能要误工费。保险公司常以"你都60多岁了没工作"为由拒赔误工费。但本案法院支持了朱某近13万的误工费!关键在于:朱某提供了土地承包合同和村委会证明,证实她以种地为生。虽然保险公司说"村委会不能开收入证明",但法院认为这些材料足以证明她的劳动能力。特别提醒:农村亲戚发生事故,一定要收集好土地承包证、村委会证明(加盖公章)、平时卖农产品的记录等,证明"我确实靠种地吃饭"。别信"老人没工作就不能赔误工费"的说法,法律保护真实劳动收入。

第三,赔偿计算要盯紧三个数字

最后,三个行动建议

  1. 事故后立即做三件事:报警拿事故认定书(确认责任)、保留所有医疗票据、住院时让医生写清"伤情与事故有关";
  2. 鉴定要趁早:像本案一样及时做伤残和"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别拖到一年后;
  3. 别被保险公司忽悠:他们说"只能赔这么多"时,先咨询专业律师,很多该赔的钱他们故意不说。

记住:法律保护受害者,但需要你主动收集证据。像朱某这样保存好医疗记录、土地承包合同、鉴定报告,才能把应得的赔偿拿回来。遇到类似事故别慌,按步骤收集证据,该争取的赔偿一分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