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必须按法院委托评估报告赔偿损失-滁州律师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普通人看懂法院判决。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教您遇到车险理赔纠纷时该怎么办。很多人以为保险公司说不赔就不赔,其实不然!下面这个案子特别典型,看完您就明白自己的权利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103民初753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2月4日9时39分,袁某驾驶车牌号为XXX的小型汽车,在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撞到树上,造成车辆受损。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时,XXX号车辆的登记所有人为张某。该车在某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额180980.8元(含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为确定车辆损失程度,法院根据张某的申请,委托安徽某公司淮北分公司进行评估。该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出具报告,认定车辆损失金额为149100元。张某为此支付评估费9505元。
判决结果很简单:法院判令某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十天内赔偿张某158605元(含车损149100元+评估费9505元)。保险公司想少赔的理由没被采纳!
三、核心观点:遇到类似纠纷,您该这样做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保险公司不能光嘴上说“评估太贵”,必须按法院委托的正规评估报告赔钱,连评估费都得他们掏! 很多人以为保险公司是“老大”,自己只能忍气吞声,但法律可不是这么规定的。下面我用大白话告诉您遇到类似情况怎么办:
-
别信保险公司“随便说”的借口
案例中,保险公司辩称:“评估报告14万多太高了,修车实际花不了这么多!”但法院为啥不听?因为评估是法院亲自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做的,程序合法、结果可信。保险公司自己没证据证明评估错,光喊“太贵”没用!
→ 您该怎么做:- 如果保险公司拒赔或压价,立刻申请法院委托评估(不用您自己找机构)。
- 保留所有修车发票、事故照片,但别自己乱找“熟人”评估——法院认的才是“硬通货”!
-
评估费必须由保险公司出
很多人不知道,评估费不是“额外负担”。法律明文规定:这笔钱是查明损失的必要费用,就像看病要先做检查一样,理应由保险公司买单。案例中张某花的9505元,法院一分不少判给了他。
→ 您该怎么做:- 交评估费时留好收据,起诉时一定要写进赔偿请求里。
- 如果保险公司说“这是间接损失不赔”,直接怼回去:法院判了,这就是他们的责任!
-
最傻的操作:默默放弃索赔
我接触过不少当事人,觉得“打官司太麻烦”就自认倒霉。但这个案子证明:走法律程序反而最省心!张某从起诉到拿钱只用了3个月(2025年7月立案,10月判赔),连诉讼费都由保险公司承担。
→ 您该怎么做:- 保险公司拖满15天不赔?马上向法院起诉(材料很简单:保单、事故认定书、损失证据)。
- 记住:车险理赔诉讼费低(本案才1756元),赢了全由对方付,您几乎零成本维权!
最后提醒:
车险理赔不是“求人办事”,而是您花钱买的保障!保险公司推诿时,别慌、别吵、别私下签协议——固定证据+法院委托评估+坚决起诉,三步就能拿回该得的钱。下次再遇到类似情况,把这篇存手机里,照着做就行!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公司名已按法律要求简化处理,如张某、某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