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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工程拖欠运费?实际承包人必须还钱!-马鞍山律师运输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4 马鞍山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运输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503民初699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马某、徐某与马鞍山某工程有限公司系挂靠关系(即马某、徐某借用该公司的名义接工程,但实际干活和赚钱的是他们俩)。2023年2月1日,马鞍山某工程有限公司与马鞍山某公司签订《土石方工程运输合同》,约定由马鞍山某公司为马鞍山某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某工程做土石方运输,合同落款处有马某签字及马鞍山某工程有限公司盖章。2023年3月27日,双方又签了《补充协议》,对司机工作时间的补偿做了补充约定,协议落款处仍是马某签字。2023年5月22日,马鞍山某公司发《对账函》给马鞍山某工程有限公司,确认截至2023年5月21日,对方欠运输费223422元,收函处有马某、徐某签字。2025年2月17日,马鞍山某公司(甲方)与马某(乙方)、徐某(丙方)直接签了《还款协议书》,三方确认:马鞍山某工程有限公司、马某、徐某共同欠运输费本金120000元;马某、徐某承诺从2025年3月起,每月月底前还30000元,且两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即任何一人不还钱,另一人都得兜底)。但马某、徐某一分钱没付,马鞍山某公司只好起诉。

法院判决:马某、徐某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必须向马鞍山某公司支付120000元运输费。如果拖着不给,还要加倍付利息。

三、核心观点及实操建议:遇到运费拖欠怎么办?

核心观点:合同是和公司签的,但实际干活的人(比如挂靠人)只要亲自认了账,就得自己掏钱还债!
很多搞运输的朋友觉得:“合同上盖的是公司章,钱该找公司要,跟我个人没关系。”但这个案子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法院为啥判马某、徐某个人赔钱?关键就三点:

  1. 挂靠人签字=自己扛责:虽然合同开头写的是“马鞍山某工程有限公司”,但马某全程代表公司签字,徐某也在对账函上签了名。更关键的是,两人在《还款协议书》里白纸黑字写明:“我们俩是实际承包人,欠钱我们认,还互相担保!”——这等于亲手把公司债务变成了个人债务。
  2. 别信“公司背锅”:实践中,很多老板用挂靠公司接活,真欠钱时就玩“失联”,让司机、货车司机傻等。但法院看的是“谁实际控制工程、谁签字认账”。只要你能证明对方是实际操作人(比如签字、管钱、管工地),就能直接找他个人要钱!
  3. 证据链要完整:光有合同不够!这个案子能赢,靠的是“合同+补充协议+对账函+还款协议”四件套,一步步锁定马某、徐某的责任。尤其是最后一份《还款协议书》,把个人还款义务写得明明白白。

给运输从业者的3条保命建议:

  1. 签合同前,先查“幕后人”

    • 如果对方自称是“XX公司项目部”,别光看公章!务必要求实际负责人(比如包工头、老板)在合同上手写签名,并注明“本人系实际承包人”。
    • 例:合同末尾加一句“签字人张三确认:本人系该工程实际承包人,自愿承担付款责任”,再让对方按手印。
  2. 对账时,必须“人章并用”

    • 每次结账发《对账函》,不仅要公司盖章,更要让马某、徐某这种实际管事的人亲笔签字+写身份证号。如果对方推脱“我是代表公司”,就补一句:“本人确认债务,愿以个人财产担保”。
    • 电子证据也留好:微信说“钱下周打”、录音说“我徐某负责还”,都是法院认可的铁证!
  3. 拖太久?赶紧签“还款协议”

    • 如果欠款超3个月,别干等!直接找对方签《还款协议书》,写清:①欠款金额;②分期时间;③个人连带责任(关键!必须写“签字人自愿以个人财产承担还款义务”)。
    • 记住:协议里千万别写“由XX公司支付”,要写成“张三、李四(身份证号)共同承担”。一旦对方违约,你就能跳过公司,直接告个人!

最后提醒:运输费拖欠超过3年,法院可能不保护你的权利(法律叫“诉讼时效”)。发现老板耍赖,1个月内就要发书面催款通知,最好直接起诉——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找,钱越难要!平时干活多留个心眼:合同、签字单、转账记录随手拍,关键时刻能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