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出事故交强险仍要赔但保险公司可向司机追偿-弋阳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1126民初232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9月16日13时10分,刘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弋阳县弋江镇某某村出发沿某家由南向北行驶,驶至弋阳县弋江镇某村路段时与从某家家中嬉闹跑步出来的行人江某发生剐蹭,造成江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江某被送往弋阳县某某医院抢救,医疗费1,114.44元,后转至上饶市某医院抢救,医疗费1,680.59元;又被送往江西省某医院住院治疗92天,救护车费4,500元,医疗费74,750.67元。出院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重型,医嘱继续回当地行综合康复治疗。此后江某又多次前往南昌大学某医院、某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和上海市某医院门诊治疗,产生门诊费5,899.89元。江某还购买了祛疤修复医用硅胶花费1,839.88元。2024年10月8日,交警认定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江某负次要责任。2025年6月9日,经鉴定江某构成一处十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后续治疗费5,000元;护理期、营养期均为92日。刘某与江某于2025年1月15日签署和解协议,约定刘某支付6万元谅解费,并承担江某全部治疗费用(已支付82,700元)。刘某驾驶的车辆在中国某公司弋阳县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300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刘某在事故发生时体内酒精含量为116.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后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
法院判决:中国某公司弋阳县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江某198,000元;刘某赔偿江某34,369.53元;驳回江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一个关键信息:醉酒驾车出事故,保险公司交强险还是要赔钱,但赔完后可以向醉酒司机要回来。很多老百姓以为酒驾出事保险公司就不用赔了,这是个大误区!作为专业处理交通事故的律师,我给大家三点实用建议:
第一,作为受伤一方,要牢记"三要三不要"
- 要保存所有医疗票据和诊断证明,特别是外地就医的,要有医院转诊证明,否则像本案中去上海复查的费用可能不被认可;
- 要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取得交警责任认定书,这是索赔的关键证据;
- 要清楚知道醉酒驾驶情况下,交强险19.8万元限额(本案中)是必须赔付的,不要被保险公司忽悠说一分钱不赔;
- 不要随便签"全权了结"的和解协议,本案中刘某签的协议明确区分了"治疗费"和"其他赔偿",否则可能丧失索赔权利;
- 不要主张精神抚慰金,因为醉酒驾驶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不会支持;
- 不要盲目去外地大医院,像本案中没有医嘱却自购祛疤药的费用就没得到支持。
第二,作为肇事司机,酒后千万别碰方向盘!
本案刘某以为买了全险就万事大吉,结果醉驾导致:
- 商业险300万直接"打水漂",保险公司明确拒赔;
- 不仅要额外赔3.4万多元,还要承担2,289元诉讼费;
- 被判刑坐牢(虽然缓刑但留下犯罪记录);
- 之前付的6万元谅解费和8万多元医疗费也白花了。
记住:交强险赔完后,保险公司会立即向你追偿!本案中判决书白纸黑字写着"某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保险公司赔给伤者的19.8万元,最终还是得由刘某自己掏腰包。
第三,签和解协议要特别注意
本案中刘某签的和解协议很"聪明",明确约定"治疗费由刘某全责承担,其他赔偿按责任比例承担"。这样既拿到了被害人谅解(避免重判),又没放弃对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普通人签协议时:
- 一定要写清楚哪些费用已付、哪些未付;
- 要区分"人道补偿"和"法定赔偿";
- 最好让律师把关,避免像本案中刘某以为买了商业险就安全,结果商业险免责条款直接让他多赔好几万。
最后提醒大家:交强险是国家强制保险,哪怕醉酒、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也必须先赔19.8万元(2024年标准),这是法律硬性规定。但保险公司赔完后10天内就会起诉司机追偿,最终买单的还是肇事者自己。所以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遇到事故别慌张,先报警、再救人、最后依法索赔,才能最大限度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