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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大额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法院认定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应返还-广丰律师赠与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广丰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赠与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103民初458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广丰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原、被告之前系同事关系。后原告入伍并于2023年9月退伍,同月底双方发展成为恋爱关系,双方在恋爱期间均有支出用于开房等。2023年10月底原告前往重庆工作,双方开始异地恋爱,于2025年分手。恋爱期间,出于各种原因,原告向被告转账178,989元,并为被告购买一台价值8,405元的手机,其中几笔数额较大,分别是:2023年10月2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31,999元;2023年12月5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5,000元;2024年1月1日、1月15日、2月9日,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转账9,999元、2,000元、5,200元;2023年12月19日、12月21日、2024年1月18日及之后多个日期,被告分别以自己看病需要钱、被告母亲银行卡被冻结、被告母亲看病需要钱等理由,让原告垫付了11,000元、4,000元、10,000元等共21笔款项。后因原、被告长期异地,感情破裂,双方协商不一,被告将原告联系方式拉黑。原告便以被告涉嫌诈骗为由报警处理,公安认定为民事纠纷,故原告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法院判令被告杨某返还原告汪某105,6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简单说,原告要回了约10.5万元,但大部分钱(如手机款、节日红包等)没要回来。

三、核心观点及实用建议:分手后钱能要回吗?关键看这3点!

很多情侣分手后闹到法院要钱,最常问的就是:“我转给TA的钱还能拿回来吗?”这个案子给出了清晰答案——不是所有钱都能要回,关键看转账时你的真实目的和钱的性质。法院把恋爱期间的钱分成了三类,咱们用大白话解释清楚:

  1. “小礼物白送,分手别想拿”——小额赠与要不回
    比如节日红包(元旦9,999元、生日2,000元)、买水果衣服(5,000元榴梿钱)、手机(8,405元)等。这些钱法院认定是“为增进感情自愿送的”,属于普通赠与。就像过年给小孩压岁钱,送出去就别想往回要。重点提醒

    • 节日、生日等特殊日子发的520、1314、9999元红包,基本要不回;
    • 对方说“帮我买个手机吧”,你主动买了,也算你自愿送礼。
  2. “帮忙垫钱治病,分手得还你”——无因管理的钱能要回
    案子中,被告多次以“我生病了”“我妈住院”为由,让原告垫付了7万多元(共21笔)。法院认为:你们只是情侣,你对TA和TA家人没有法律义务去管治病的事!这属于“好心帮忙垫钱”,分手后必须还。实用建议

    • 如果对方总找你要钱说“家里人生病”,先要求看医院收据、诊断书;
    • 转账时务必备注“借款”或聊天说清楚“这是借你的”,保留记录。
  3. “以结婚为名的大额转账,结不成婚得退”——附条件赠与要返还
    原告是退伍军人,拿出大半退伍费给被告。法院发现:原告多次转账时提到“以后结婚”“当彩礼”,且单笔超3,000元的钱(共3.5万元)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现在婚没结成,钱就得退!关键技巧

    • 转账超过3,000元时,聊天里写明“这是结婚彩礼”或“将来当嫁妆”;
    • 避免频繁大额转账,尤其对方刚认识就狮子大开口(如本案被告一个月要1万多元)。

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最后提醒:法律不保护“恋爱脑”。退伍费、年终奖等大钱,别因一时心动全转出去。真想结婚,不如直接谈彩礼写协议;若是玩玩,3,000元以上转账三思而行——毕竟,法院只认证据,不认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