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公司签合同,欠债不必然要股东个人还!-南丰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023民初1741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某甲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5日,主要卖红砖等建材。某乙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30日,是一家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包括万某(持股57.5%)、胡某、熊某和刘某(持股5%)。某乙公司承包了南丰县河东区高中新建项目第二合同段的工程,并多次向某甲公司购买红砖。红砖送到工地后,由某乙公司员工签收。某甲公司通过微信向万某催款,万某支付了部分货款(15万元),并在2023年10月24日收到某甲公司消息:“万总,你工地已支付欠款15万元,余欠134710元,请尽快付清”。万某未回复,但未否认欠款金额。另查明,在另一起案件中,法院认定某乙公司承包了该高中项目,刘某是工地现场负责人,其行为代表某乙公司。
法院判决结果:
- 某乙公司必须在5天内支付某甲公司货款134710元及利息(截至2025年10月10日利息1062.92元,之后按年利率3%算到还清为止);
- 万某仅在某乙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付不出钱的情况下,才承担补足责任;
- 驳回某甲公司其他要求(比如直接让万某个人全额还钱)。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办?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公司欠的钱,股东不必然要个人还!关键看合同是跟谁签的,股东有没有主动承诺还钱。” 很多人以为“股东有钱就能找他要”,但法院只认法律事实。结合本案,给大家3个实用提醒:
1. 买东西前,先搞清“跟谁交易”
- 本案中,红砖是送到某乙公司工地、由某乙公司员工签收,万某作为股东代表公司谈价格和结算。法院认定这是“职务行为”,债务主体是公司,不是万某个人。
- 普通人怎么做?
- 开送货单、签合同时,务必写清楚对方是“某某公司”(比如写“江西某乙有限公司采购”),别只写股东名字;
- 保留证据:微信聊天里让对方说“我是代表XX公司采购”,送货单让工地负责人签字并注明“XX公司收货”。
- ❌ 错误做法:只让股东个人签字,或聊天记录里模糊说“我给你买”,这样容易扯皮。
2. 股东说“我愿意还”,才可能个人担责
- 万某败诉的关键不是他当股东,而是他在法庭上亲口说:“如果公司没钱付,我自愿个人承担”。法院认为这是他“主动承诺”,所以判他在公司付不出时补上。
- 普通人怎么做?
- 催款时录音或留文字记录,如果股东明确说“这钱我个人还”(比如微信回“放心,公司没钱我兜底”),就能多一层保障;
- 但如果股东只说“我在催公司付款”“等工程款到账就付”,这不算个人承诺,不能直接找他要钱!
- ✅ 正确话术:催款时直接问“您是代表公司付款,还是个人承诺还款?”,逼对方表态。
3. 欠钱不还,别慌!3步保住你的钱
- 本案某甲公司赢了,靠的是:①送货单和微信记录证明欠款;②另案判决锁定工地归属;③及时起诉没拖过3年。
- 普通人怎么做?
- Step1:48小时内固定证据
欠款确认后,立刻发书面消息(微信/邮件):“截至X日,贵司尚欠XX元,请于X日前付清”,对方不回复也算默认(像本案万某沉默=认可)。 - Step2:起诉要“抓大放小”
别像某甲公司一开始只告股东万某,结果法院说“债务主体是公司”。先查对方公司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查),确认欠款时用的哪个公章。 - Step3:执行有技巧
法院判了某乙公司还钱,但万一公司没钱?本案中因万某自己承诺,才让股东兜底。普通人可申请查公司财产(银行账户、工程款),如果发现股东抽逃资金(比如把公司钱转到个人账户),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但必须自己举证!
- Step1:48小时内固定证据
最后提醒:生意往来中,“公司欠债股东还”是例外不是常态。股东万某坐牢了还愿意个人还钱,是情分不是本分。下次遇到欠款,别光盯着“谁有钱”,先盯紧“合同跟谁签的”。保留好每一笔送货单、聊天记录,该起诉时别犹豫——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本文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