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欠债总公司必须连带清偿-黎川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1022民初153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黎川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14日,某建集团有限公司黎川分公司与黎川某材有限公司签订了混凝土采购合同,约定由黎川某材有限公司为某建集团有限公司黎川分公司承建的幼儿园项目供应预拌混凝土。合同签订后,黎川某材有限公司按约供货,累计供应混凝土3,870.5立方米,货款共计1,873,430元。截至2024年4月30日,某建集团有限公司黎川分公司尚欠货款1,170,730元。之后,该公司在2024年8月30日支付了30万元,2024年12月31日又支付了30万元,最终仍欠570,730元未付。黎川某材有限公司多次催款无果,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货款、逾期利息及律师费等费用。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某建集团有限公司黎川分公司和某建集团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必须向原告支付全部欠款570,730元、逾期付款利息20,513.44元(利息算到2025年7月17日),还要额外承担律师费10,273.14元和保全保险费500元。如果到期不给钱,还得加倍付利息。案件的诉讼费、保全费也由被告全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道理就一句话:分公司欠的钱,总公司跑不掉,必须一起还! 很多人以为分公司是“独立小个体”,总公司不用管账,但法律可不是这么规定的。根据《民法典》,分公司自己还不起债时,总公司必须兜底。就像你借给朋友的小弟钱,小弟没钱还,你直接找大哥要,法律肯定支持你。
如果你遇到类似情况(比如你卖货给人,对方是分公司却拖着不给钱),记住这3点就能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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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要“双保险”:
- 别光看分公司签章!一定要在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如果分公司还不上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就像本案,原告直接把总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二话不说判总公司一起还钱。
- 送货时必须让对方签对账单(像本案中每月对账,负责人乔某都签字捺印),这是最硬的证据。微信聊天、口头承诺都靠不住,纸面签字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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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要“快准狠”:
- 一过付款期(比如合同约定月底付清,结果拖到下月),立刻发书面催款通知,并保留邮寄凭证或聊天记录。本案中,原告从2024年6月就催,法院直接从这天算利息,多拖一天对方多付钱。
- 如果对方装失联,别干等!赶紧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本案原告就做了这步,保全费才500元,却能确保赢了官司钱能拿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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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算总账”:
- 告的时候,别只盯着货款!像本案,原告一口气要回了货款+利息+律师费+保全费。因为合同里写了“违约方承担所有费用”,法院就全支持了。
- 重点:必须把分公司和总公司一起告!如果只告分公司,万一它没钱,你可能白忙活。本案原告聪明就聪明在这儿,直接拉上总公司,稳稳拿回60万+。
反过来,如果你是总公司老板,管着分公司:
- 千万别当“甩手掌柜”!分公司签的每份合同、每笔付款,你都要签字把关。本案中,总公司没出庭应诉,结果背了一身债,多冤啊。
- 给分公司开银行账户时设个限额,避免它乱欠债。真出问题了,及时接管分公司财务,别让小窟窿变成大窟窿。
最后提醒:生意往来,合同是护身符,证据是救命稻草。遇到欠款别忍气吞声,拖过3年可能就过期失效(法律叫“诉讼时效”)。赶紧收集送货单、对账单、催款记录,找专业律师分析——法律不是有钱人的游戏,是守规矩人的盾牌。你占理,法院就是你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