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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收钱不发货?三步教你合法追回货款-丰城市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2 丰城律师


作为律师,我经常遇到客户焦急地问:“货款都付了,对方却不交货,钱还能要回来吗?”今天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如何应对。这个案子特别典型——买家付了130多万货款,卖家收钱后“人间蒸发”,最后法院判决全额退款加利息。普通人也能轻松看懂,遇到类似情况照着做就行!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981民初4832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4年8月26日,江西某有限公司(买家)与包头市某有限公司(卖家)签订第一份《煤炭购销合同》,约定买家采购3万吨蒙古国煤炭,价格615元/吨。合同要求买家先付123万元货款,卖家收到款后第二天必须保证有2000吨煤可提货,最迟9月26日完成全部交货;如果卖家不交货,买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3天内退款,延迟退款则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利息;卖家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对合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24年9月2日,双方又签第二份合同,约定买家购买3500吨煤炭,一次性付179.55万元货款,卖家必须在9月5日前提供铁路运单。王某同样作为担保人签字。

合同签订后,买家分三次付款:8月26日付50万元(备注“ER煤预付款”),9月2日付129.55万元,9月12日付123万元。但卖家只交付了少量货物,大部分货没发。买家要求退款,2025年1月9日,卖家出具《承诺函》:“尚欠98228.28元货款及6367.5元资金占用费,另欠123万元,合计1334595.78元,承诺2025年1月14日前退清。”结果到期后卖家仍不退款,买家只好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

  1. 两份合同全部解除;
  2. 卖家包头市某有限公司10天内退买家1334595.78元货款,并从2025年1月15日起按年利率3.1%支付利息;
  3. 王某(卖家老板)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买家可以直接找他要钱。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胜诉的关键,不是靠律师“神操作”,而是买家做对了三件事。如果你也遇到“付钱不发货”,照这三步走,大概率能追回钱:

第一步:签合同时“留后手”,别光顾着谈价格

第二步:付款后“留证据”,聊天记录都是铁证

第三步:起诉要“抢时间”,拖越久越吃亏

最后提醒

  1. 小金额别忍气吞声:本案标的130多万,但哪怕欠1万块,按这个方法也能要回来。法院诉讼费才50元(本案诉讼费17311元由败诉方承担),别因金额小放弃维权。
  2. 公告送达不耽误:本案被告没出庭,法院用“公告送达”(报纸登通知)照样判赢。对方躲着不见人?完全不影响你拿回钱!
  3. 利息损失别白丢:很多人只要本金,其实从对方违约那天起就能算利息(本案按年利率3.1%)。算下来130万一年多拿4万块,这钱该要!

记住:做生意不怕遇到老赖,就怕你不懂留证据、不敢起诉。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写清楚条款,事后能省90%的麻烦。下次再有人问“货款打丢了怎么办”,就把这篇文章转给他——法律永远站在准备充分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