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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车上人员保险理赔有限额,无责车辆交强险仍需赔付-宁都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8 宁都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730民初423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3月11日0时01分,萧某驾驶赣号轻型自卸货车(车载江某、陈某甲),在宁都县梅江镇新宁中红绿灯路段追尾高某驾驶的赣重型半挂牵引车,造成两原告受伤。交警认定萧某负全责,高某、江某、陈某甲无责。两原告先后在宁都县某医院、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兴国县某乙医院等处治疗:

萧某垫付医疗费31173.89元。事故车辆投保情况:

法院最终判决:

  1. 某财险赔付64770元(含医疗费4万、伤残赔偿2万、住院津贴3870元)
  2. 某乙赔付19800元(交强险无责限额)
  3. 萧某个人再赔183617.74元
  4. 驳回原告其他请求

三、遇到类似事故,这样做能少走弯路

1. 别迷信自己找的鉴定,关键项目让法院委托重新鉴定
江某和陈某甲第一次花2600元做了伤残鉴定(江某八级、陈某甲十级),但保险公司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后结果大变(江某降为十级、陈某甲不构成伤残)。很多老乡以为"自己找的鉴定就是铁证",其实单方委托的鉴定容易被推翻。提醒您: 如果伤情可能构成伤残,最好在起诉时直接申请法院委托鉴定,避免白花冤枉钱。像本案中保险公司花4060元做的重新鉴定费,最终由保险公司自己承担,但原告第一次的2600元鉴定费却打水漂了。

2. 车上人员保险≠全赔,看清保单限额和范围
萧某以为"买了车上人员险就万事大吉",结果某财险只赔了6万多元。关键原因有三:

3. 无责车辆也要赔钱,交强险无责限额不能漏
高某全程没责任,但他车辆投保的某乙仍要赔19800元(医疗费1800元+伤残赔偿18000元)。很多受害者以为"对方没责任就不用管",结果白白损失这笔钱。重要提示: 交通事故后,无论对方是否有责,只要对方买了交强险,就必须在"无责限额"内赔付(医疗费1800元、伤残赔偿18000元)。记得向交警索要对方保单号,起诉时一定要把无责方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4. 超过退休年龄也能要误工费,但得留证据
江某62岁、陈某甲58岁,保险公司说"退休了没误工损失",但法院还是支持了误工费(江某32400元、陈某甲12000元)。关键在于他们提供了村委会证明"平时做搬运工"。实操建议:

5. "好意搭乘"不适用营运车辆,司机责任难减免
萧某辩称"是好心带他们卸水泥",想减轻责任。但法院查明:萧某开的是营运货车,卸水泥有衍生利益(水泥厂通过他发工资),不符合《民法典》"非营运车辆好意搭乘"的条件。特别注意:

最后提醒:

  1. 事故后立即拍现场照、保存医疗票据,别让医院"打包写诊断书"
  2. 医疗费别乱花,住院超过90天要医生写证明(本案江某114天住院被鉴定为合理,但超期可能被核减)
  3. 保险公司说的"按合同赔"可能坑人,像本案某财险主张"先扣无责方19800元",法院直接判无责方单独赔付,不从总金额里扣
  4. 别轻易和司机私了!萧某垫付3万多,但最终还要个人再赔18万,很多司机赔不起就拖着

发生事故别慌,记住三步走:①报交警定责 ②保存所有票据 ③找专业律师算清楚能赔多少。本案中江某最初要27万多,法院支持了29万多(含后续费用),就因律师帮他们把医疗费、误工费等项目算得明明白白。宁都县这类案子多,关键是要抓住"车上人员险限额低"和"无责方交强险必赔"这两个最容易被忽视的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