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确认欠款必须付清-信丰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722民初5457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信丰某店是2020年12月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陈某。
2023年12月期间,陈某多次在林某处购买脐橙共计32500斤,双方约定单价1元/斤。2024年1月15日,双方结算后扣除林某应支付的摘果人工费2000元,陈某尚欠林某脐橙款30500元。结算当天,陈某通过微信向林某发信息确认"脐橙款欠30500元整"、"卖了付清"。之后林某多次催收,陈某一直以"没钱""未结到脐橙款"等理由拒绝支付。
法院判决:信丰某店和陈某共同向林某支付货款305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4年2月1日起,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算到付清为止),驳回林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关键三点要记牢!
核心观点:微信说"欠钱"等于白纸黑字,别想用"帮别人卖"当挡箭牌!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陈某拉走3万多斤脐橙后,嘴上说"我是替林某卖的",微信却亲口承认"欠30500元"。法院直接戳穿:你和谁谈采摘是另一回事,但钱是跟林某结算的,微信确认了就赖不掉!
给大家的实操建议(照着做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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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全程留"铁证"
- 别嫌麻烦!微信聊价格、数量、付款时间必须留记录,像本案陈某发的"欠30500元"这种话,就是法院认账的"电子借条"。
- 特别提醒:如果对方说"我帮别人代卖",一定要追问清楚"谁是实际付款人",并在聊天里写明"由XX本人承担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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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必须"落字为证"
- 本案林某赢在关键一步:2024年1月15日双方当场算清账,陈某微信确认金额。没结算单?没确认信息? 90%的货款纠纷会吃哑巴亏!
- 正确操作:拉完货当天就要对方写欠条,或用微信发"今日欠XX元,X月X日前付清",对方回复"好的"就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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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要"踩准时间点"
- 陈某以为拖到果子烂掉就不用付钱,法院偏不认!判决书写明:微信说"卖了付清",但2月1日催款后还不给,利息就从这天起算。
- 血泪经验:货款到期不付?3天内发微信催(写明"请X月X日前付清"),超15天没动静立刻录音电话催收,60天不付直接起诉——拖越久,利息越高,对方反而更慌!
律师说大白话:卖货给熟人最怕"抹不开面子"。记住:微信确认欠款=法律认账,别信"帮别人卖"的借口!拉走货就该当场算账,对方拖一天你利息赚一天。真遇到赖账,30天内把聊天记录、送货单打包找律师,比蹲果园等"良心发现"强百倍!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人名及企业名已按规范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