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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被查拒绝配合将加重处罚-贵溪律师危险驾驶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7 贵溪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危险驾驶罪
案号:(2025)赣0681刑初404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7月10日中午,王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从贵溪市塘湾镇集镇新区大道白沙路由东往西向塘湾镇塘湾村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塘湾村兴农路口时,因黄某的车辆停在道路上影响通行,王某某便下车踢砸其车辆,后黄某报警。公安民警赶至现场,王某某不予配合呼吸式酒精检测及抽血检测。后民警强制将王某某带至贵溪市某检测机构抽血检测。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7mg/100ml。经鉴定,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24.64mg/100ml。

法院判决: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罚金已缴纳)。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很简单,但教训很深刻:酒后开车是红线,被警察查到后还耍横、不配合,只会让自己罚得更重! 法律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就属于“醉驾”,直接构成危险驾驶罪(不用等到出事故)。王某某的酒精含量高达224.64mg/100ml,是标准的近3倍,本就该罚;更糟的是,他踢砸别人车、拒绝吹气检测、还反抗抽血,这属于“阻碍执法”,让罪加一等。好在他最后认错签字、认罚,法院才给了从宽处理(否则可能判得更重)。

如果你遇到类似纠纷,记住三条“保命法则”:

  1. 绝对别酒后开车! 别心存侥幸——喝一瓶啤酒就可能超标,代驾几十块钱能买平安,何乐不为?
  2. 被警察拦下,马上配合检查! 无论多“清醒”,都乖乖吹气或抽血。拒绝检测?警察有权强制带离,还会额外算你“阻碍执法”,刑期立马加长(像王某某这样,本可轻判却多受罪)。
  3. 万一真醉驾了,老实认错是唯一出路! 主动交代、签认罪认罚书,法院通常会从轻判罚(比如少关几天、少罚点钱)。但切记:别学王某某先踢车闹事——小事变大案,悔都来不及!

法律不是吓唬人,而是保护守法者。配合执法、认错改过,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记住:方向盘前一杯酒,亲人泪流两行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