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时损失如何赔偿?一招教你拿回应得赔偿 - 贵溪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作为老百姓,遇到交通事故最怕两件事:一是搞不懂责任划分,二是不知道该找谁赔钱。今天我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手把手教你如果遇到“双方各负50%责任”的事故该怎么处理。看完这篇,你就能避开90%的赔偿陷阱!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赣0681民初2495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5月3日4时50分,王某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在贵神公路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路口路段,追尾撞上前方朱某驾驶的项某名下的小型客车,导致王某受伤、车辆损坏。交警认定:朱某和王某各负同等责任。
王某住院38天,诊断为右髋臼骨折、右髌骨骨折、双侧肋骨骨折等10多项伤情,花医疗费36,601.75元。出院医嘱要求“加强营养、注意休息”。后来经鉴定,王某构成两个十级伤残,误工期150天。朱某开的车是借项某的,车辆在中国某有限公司张家川支公司(以下简称“某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和200万商业险。
王某起诉要求赔偿20多万元,但保险公司只认部分费用,还说“出院后不需要护理”“没证据证明误工损失”。法院重新鉴定后确认:王某的伤残等级、误工期都成立,但护理期只算住院38天(出院后不算)。
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赔偿王某169,717.73元(已扣除之前垫付的1.8万元),驳回王某其他要求。
三、核心观点:同等责任下这样索赔,不吃哑巴亏!
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就一句话:“交警定双方各50%责任,不代表你只能拿一半赔偿!” 很多人以为“同等责任=各赔各的”,结果自己垫了医药费还拿不回钱。其实法院是这样算的:
- 先由交强险“全包”:无论责任大小,交强险最高赔18万(医疗费1.8万+伤残18万)。本案中王某的医疗费、伤残等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里赔了17万多。
- 超出部分才按比例分:交强险赔完剩下的2.4万元,才按50%比例算(保险公司再赔1.2万)。
- 鉴定费必须由保险公司出:王某花1500元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想赖账说“不赔鉴定费”,但法院明确:这是确定损失的必要费用,保险公司必须承担!
给你的3条救命建议:
✅ 事故一发生,先做两件事:
① 立即报警留证据!像本案王某,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直接决定了50%责任划分,没这个书后续索赔寸步难行。
② 所有单据复印三份:医疗发票、出院记录、医嘱(重点标“需护理”“加强营养”),像王某的医嘱写明“加强营养”,法院才支持营养费;如果医嘱没写“出院后护理”,护理费只算住院天数(本案38天,不是鉴定的90天)。
✅ 别被“同等责任”吓到:
- 交强险部分(18万内)不用分责任!比如王某医疗费3.6万,交强险先赔1.8万,剩下1.8万才按50%算。
- 误工费怎么算?法院看“实际收入+误工期”。王某没工作证明,就按农村最低工资标准赔(120元/天),如果你有工资流水,一定要提前准备!
✅ 保险公司的套路要当心:
- 常见话术:“你没工作证明,不赔误工费”“出院后护理不认可”“二次住院和事故无关”。
- 正确做法:
✨ 出院时让医生在病历写清“需护理X天”“禁止重体力劳动”;
✨ 委托正规机构做伤残鉴定(保留发票),这是索赔的硬证据;
✨ 如果保险公司拒赔,直接起诉——本案中保险公司拒赔鉴定费,法院照样判它承担!
最后提醒: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30天内要申请伤残鉴定(超期可能不认);
如果对方借的车(像项某把车借给朱某),车主没过错就不用赔,你只找司机和保险公司就行;
同等责任≠各赔一半!交强险部分是“全赔”,别傻傻放弃应得赔偿。
记住:事故不是终点,而是索赔的起点。按我说的步骤走,该你拿的钱一分不会少!(注:具体操作请咨询当地律师,本文仅针对类似案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