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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货款未付夫妻需共同偿还-安义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2 安义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赣0123民初1950号
审理法院:江西省安义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张某、谢某为夫妻关系,因经营需要向王某赊购玻璃。2023年12月7日,谢某代张某向天津某美天某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欠条一张。2025年4月26日,经张某与王某结算,张某尚欠王某货款382987元,并在欠条上注明“原2023年12.7欠条收回,之前欠条谢某代签作废”,此后经王某催要,张某未支付。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张某、谢某在15日内向王某支付货款382987元,并赔偿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5年7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倍计算的利息损失;同时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共计9515元由张某、谢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的核心很简单:夫妻一起做生意欠的钱,双方都得一起还;但利息不能乱要,法院会按合理标准算。 很多人以为“夫妻一方签字,另一方不用管”,但法院认为:如果配偶代签欠条(比如老婆替老公写欠条),说明这笔生意是夫妻共同决定的,欠的钱就得两人一起背!另外,很多人在欠条上写“月息2%”“每天罚1%”,结果法院只支持LPR的1.5倍(目前年化约5%左右),过高的利息直接作废。

如果您遇到类似货款拖欠问题,记住这4点:

  1. 证据必须“铁板钉钉”

    • 每次送货让对方签收货单,写清货物名称、数量、金额;
    • 结算时必须打欠条,注明“欠款人是谁、欠多少钱、何时还”,如果是夫妻店,尽量让两人都签字(像本案中谢某代签,法院就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 千万别学被告:张某一直说“投资项目没回款”,但没证据证明生意亏损,法院照样判他还钱!
  2. 夫妻债务要“双保险”

    • 如果对方是夫妻开店,别只找一个人签字。哪怕对方老公出面谈生意,也要让老婆补签欠条,或用微信确认“这笔账我们夫妻都认”。
    • 为什么重要? 本案中谢某没出庭,但因她之前代签过欠条,法院直接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她没签过字,王某可能只能找张某一人要钱,风险大增!
  3. 利息约定要“接地气”

    • 欠条上别写“月息3%”“利滚利”,法院大概率会砍到LPR的1.5倍(2025年7月约年化4.55%)。
    • 实操建议:直接写“逾期按LPR的1.5倍计息”,既合法又能被法院全额支持。没约定利息也没关系,法院也会判基本利息损失(像本案从起诉日算起)。
  4. 催款要“留痕”+“趁早”

    • 每次催款用短信、微信或录音,保留记录(例如:“张某,2025年5月欠的38万何时付?”对方回复“快了”也算证据);
    • 拖欠超过3个月就该行动:先发书面催告函,再不还就起诉(诉讼时效只有3年,拖太久可能败诉)。

最后提醒:生意往来中,“讲情面”不如“留证据”。欠条上多写两行字,胜过事后哭诉没凭证。真遇到赖账,别等对方“有钱了再还”——及时起诉才能保住钱袋子!(本文仅作普法参考,个案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