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已报销医疗费又获侵权赔偿需返还-永顺不当得利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案号:(2025)湘3127民初1577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3年8月3日,彭某的丈夫魏某向案外人田某贩卖自家林木,魏某在林地清点树木数量时,被砍倒的树木砸伤,先后被送往永顺县人民医院、湘西州人民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治疗,后经救治无效死亡。魏某在湖南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产生医疗费共计339654.21元,永顺县医疗保障局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为魏某报销了238771.56元,伤者个人自付100882.65元。魏某身故后,其妻子彭某、父母魏某丁(已故)、鲁某、子女魏某甲、魏某乙、魏某丙于2024年起诉田某要求赔偿,永顺县人民法院认定田某与魏某各自承担50%的责任,并作出(2024)湘3127民初266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已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但截至本案判决时,田某仍未履行赔偿义务。另查明,魏某丁在本案开庭前已去世;(2024)湘3127民初266号案件中,已将医保报销的238771.56元纳入魏某总损失一并计算。
法院判决:被告彭某、魏某甲、魏某乙、魏某丙、鲁某在从田某处获得医疗费赔偿款的金额内,退还原告永顺县医疗保障局119385.78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怎么办?核心提示来了!
核心观点:医保报销了医疗费,又通过打官司从侵权人(比如肇事者)那里拿到同一笔医疗费赔偿,相当于“一毛钱花了两次”,多拿的钱必须还给医保局!但法院也体谅受害者家属——如果侵权人还没赔钱,可以等拿到赔偿后再还,避免雪上加霜。
为什么必须还?通俗版解释:
想象你手机被偷了,先找保险公司赔了2000元修手机,又去法院告小偷让他赔2000元。结果小偷真赔了你2000元,但保险公司之前已经赔过你了,这2000元你相当于白拿!法律管这叫“不当得利”,必须退给保险公司。本案同理:医保局替魏某垫付了23万多医疗费(其中11万多是田某该赔的50%),家属又通过打官司让田某赔这部分钱,等于医保和田某都为同一笔医疗费“买单”,多拿的部分当然要还。
遇到类似情况,普通人该怎么做?3个关键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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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前先问医保局“能报多少”:
如果事故是别人造成的(比如车祸、工伤),千万别直接让医保报销全部医疗费!根据法律规定,该由侵权人赔的医疗费,医保局不能先垫付。正确做法:- 第一时间告诉医保局“有人要赔我”,按他们的要求提交材料;
- 起诉侵权人时,主动把医保已报销部分剔除(比如总医疗费30万,医保报了20万,就只告侵权人赔剩下的10万)。
为啥? 本案中家属在打田某的官司时,没把医保报销的23万单独列出来,导致法院把这23万也算进总损失,结果既要回了钱又要还,白忙活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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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双重获利”,主动协商别等起诉:
像本案一样,医保报了钱、侵权人也赔了钱?赶紧联系医保局说明情况。法律允许协商分期还,或者像本案法院判的“等侵权人赔钱后再还”。千万别躲着——医保局一旦起诉,你不仅要还钱,还可能倒贴诉讼费(本案中被告就赔了2600多元)。 -
侵权人赖账不赔?这样保护自己:
田某没赔钱,医保局却要家属先还11万多?本案给了好思路:- 打官司时强调“侵权人还没赔钱,我们根本没钱还”;
- 要求法院判“在拿到侵权人赔偿的范围内还钱”(本案就是这么判的)。
小技巧: 保留好执行程序证明(比如法院的《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证明侵权人确实没钱赔,医保局就不能逼你马上掏腰包。
最后说句大实话:医保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国家管得严。遇到事故,记住“医保能报的≠自己不用担责,该别人赔的别让医保背锅”。真搞不清,花几百块咨询专业律师(别等被起诉才着急),既省心又省钱!
注:本文案例基于真实判决改编,人名均按规范隐去。法律细节可能因个案差异变化,具体问题请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