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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层层转包后实际施工人只能向直接转包方要钱-卢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 卢氏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224民初276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卢氏县教体局将卢氏县某乙新建学校建设项目发包给某乙有限责任公司。某乙有限责任公司卢氏分公司(以下简称某卢氏分公司)将该项目中的运动场塑胶铺设工程分包给三门某公司。三门某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河南某公司。河南某公司再将该工程转包给中山某公司。

2023年11月8日,中山某公司与河南某公司签订施工分包合同,约定工程总价787500元。中山某公司于2023年11月18日开始施工,2024年4月18日完工。

2024年10月1日,中山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某与河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甲签订协议,确认工程总价为793544.5元,河南某公司已支付472500元,尚欠321044.5元。协议约定河南某公司分三次支付297238.5元,另23806元作为质保金在2025年4月18日前支付。

协议签订后,河南某公司只支付了50000元,剩余271044.5元未付。中山某公司起诉要求河南某公司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三门某公司、某卢氏分公司和卢氏教体局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

  1. 河南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中山某公司工程款271044.5元及相应利息;
  2. 驳回中山某公司要求三门某公司、某卢氏分公司和卢氏教体局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这个案子给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训:在建筑工程层层转包的情况下,作为最后的实际施工人(比如包工头、小施工队),你只能向直接和你签合同的那家公司要钱,不能越过合同关系去找工程发包方、总包方等其他公司要钱

为什么不能向"大老板"要钱?

很多人以为,既然工程是卢氏教体局发包的,钱也应该找教体局要。但法院明确指出:虽然整个转包链条是违法的(建筑法禁止层层转包),但法律只保护你和直接上家之间的合同关系。

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只能找收银员结账,不能因为超市的进货商欠超市钱,你就直接去找进货商要钱。合同也是一样,你只和直接上家签了合同,就只能找他要钱。

本案中,工程经过了"卢氏教体局→某乙公司→三门某公司→河南某公司→中山某公司"这样的多层转包。中山某公司只能找河南某公司要钱,不能找前面的三门某公司、某乙公司甚至卢氏教体局。

三个关键经验,帮你避免"钱要不回来"

1. 一定要签书面结算协议,这是你的"救命稻草"
本案中,中山某公司能胜诉的关键,是2024年10月1日和河南某公司签订的付款协议。协议里白纸黑字写明了工程量、单价、总金额和付款时间。

即使整个工程是违法转包来的,但只要这份结算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就会认可。河南某公司辩称"之前签的合同已经作废",但法院认为那是为了代收款,真正的合同关系还是中山某公司和河南某公司之间。

✅ 你该怎么做:
工程完工后,立即和对方核对工程量,签订书面结算协议。协议里一定要写清楚:

不要嫌麻烦,这个协议可能就是你拿回血汗钱的唯一保障!

2. 别等"上级官司"结果,及时主张权利
本案中,河南某公司辩称"因为三门某公司和某乙公司之间的官司还没打完,所以不能结算",但法院没支持这个说法。

很多包工头以为,要等总包和发包方的官司打完才能拿钱,结果一等就是好几年。其实,你的权利只和直接上家有关,他们之间的纠纷不影响你拿钱。

✅ 你该怎么做:

3. 工程质量问题别慌,已使用视为合格
本案中,卢氏教体局主张"运动场有质量问题",想以此拒付工程款。但法院认为,工程已经交付使用,应视为验收合格。

现实中,发包方常以"质量有问题"为由拖欠工程款。但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工程已交付使用(比如学校已经开始使用操场),法院一般会支持你的工程款请求。

✅ 你该怎么做:

重要提醒

  1. 转包违法,但你的工程款权利受保护
    建筑法禁止层层转包,但这不影响你向直接上家要工程款。违法的是转包行为本身,不是你的劳动付出。

  2. 别轻信"用其他公司代收款"
    本案中,中山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用另一家公司名义签合同,只是为了代收款。法院认定这不影响真正的合同关系。但如果你自己主动用其他公司签合同,可能会失去原告资格,非常危险!

  3. 利息也能要回来
    除了工程款本金,你还能主张逾期付款的利息。本案中,法院判令从不同时间段起算利息,虽然不多,但也是一笔钱。

总结一句话

在建筑行业,层层转包很常见,但保护自己权益的关键是:管好你和直接上家的合同,及时结算确认,该起诉就起诉。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大老板"身上,而是要盯紧直接和你签合同的那一家。工程干完了,钱没拿到?立即找对方签结算协议,协议签不了就赶紧起诉,拖得越久越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