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对账记录可作为有效证据追讨货款-新田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1128民初1619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2021年1月27日,新田县某公司和湖北某公司在新田县签订了《扶贫产品代销合同》,约定湖北某公司采购新田县某公司的粮油产品。合同规定,湖北某公司应按时付款,若延迟超过15个工作日,需支付违约金。2021年期间,新田县某公司多次供货给湖北某公司。2023年1月21日,湖北某公司支付了10,000元货款,之后双方通过微信对账,确认湖北某公司仍欠42,620元未付。湖北某公司在微信中称“后面又转了10,000元”,但未能提供转账凭证。经新田县某公司多次催讨,湖北某公司至今未付清余款。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湖北某公司15日内支付新田县某公司货款42,620元,并从2023年1月21日起,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利息(直到付清为止);驳回新田县某公司其他要求(如6%的高利息主张)。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保存好微信记录,欠款不怕要不回!
这个案子最核心的一点是:微信聊天记录能当“铁证”用! 湖北某公司说“只欠31,000元”,但拿不出转账证明;新田县某公司却提供了微信对账截图,法院直接认定了42,620元的欠款。很多老百姓觉得“微信聊天不算数”,但法律早就明确了:电子记录和白纸黑字的合同一样有效!
如果你也遇到货款被拖欠,记住这4点,轻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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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必须留“文字证据”
别只打电话或当面说!像本案一样,在微信、短信里写清楚:“截至X月X日,贵司欠款XX元”,让对方回复“确认”或“收到”。对方若说“已转账”,立刻要求发付款截图。口头承诺没凭证,打官司时等于白说。 -
催款要“步步留痕”
每次催款都通过微信、邮件等文字方式,别怕“啰嗦”。例如发消息:“X月X日已催款,请于X日前结清”,对方不回也行——系统会自动记录时间。本案中,新田县某公司多次微信催讨,成了胜诉关键! -
利息别乱要,按合同或法律规定
原告要6%的利息被法院砍到3.65%,为啥?因为合同写了“按银行利率算违约金”。记住:- 合同有约定→按约定(但不能太高);
- 合同没写→法律默认按LPR利率(目前约3.65%)。
别学原告瞎要高利息,反而浪费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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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耍赖?证据齐全直接起诉
湖北某公司拒不到庭,以为能赖账,结果法院照样判输。关键就三点:- 合同原件(哪怕电子版);
- 送货单、发票(证明货已发出);
- 微信/短信记录(证明欠款金额)。
这三样凑齐,90%的欠款官司都能赢!
最后提醒: 生意往来,“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微信对账花1分钟,胜诉多拿几万块——别等钱要不回来才后悔没留证据!遇到拖欠,先发条文字消息“留痕”,再找专业律师梳理证据,比干着急强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