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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945元现金加252元物品因多次前科被判半年-汝城县律师盗窃罪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汝城律师


作为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经常遇到老百姓对法院判决“看不懂”的情况。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解读一份真实判决书——有人偷了不到1200块钱的东西,结果被判了半年牢狱。很多人以为“小偷小摸没事”,但这个案子恰恰说明:有盗窃前科的人,即使偷的东西不多,也可能坐牢! 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纠纷(比如被指控偷东西),千万别大意。下面我一步步拆解,保证你一读就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盗窃罪
案号:(2025)湘1026刑初15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判决书,已简化成大白话):
2025年7月20日晚上,何某在汝城县某医院旁边的废品回收店门口,偷走了邓某停在门口的摩托车尾箱里的一个黑色挎包。包里有945块钱现金,还有2支DHC牌唇膏、1盒纪梵希牌散粉、1支橘朵牌唇釉。何某把945块钱拿走后,把包和里面的化妆品全扔了。经物价部门认定,这些化妆品值252块钱。7月24日,何某在街上被抓,他老实交代了偷东西的事,还把945块钱退给了邓某。

判决结果(简单说就是):
法院判何某坐牢6个月,还要交2000块钱罚金(之前因偷东西被罚的1000元可以抵掉一部分,实际再交1000元就行)。另外,何某还得补赔252块钱给邓某(就是化妆品的钱)。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偷1200块要判半年?给你的3点关键提醒

这个案子最值得普通人注意的是:偷的东西价值不大(总共才1197元),但何某被判了实刑(真坐牢),核心原因是他“老毛病不改”! 具体来说:

  1. “小偷小摸”也可能坐牢,关键看有没有前科
    法律规定,偷东西价值1000元以上就可能构成盗窃罪(各地标准略有不同,湖南一般是1500元以上算“数额较大”,但多次偷窃会降低门槛)。何某这次偷了1197元,按说可能只是拘留罚款。但他从2014年到2025年,7年内偷了5次:4次被行政拘留,2024年还因偷东西被判过拘役4个月。法院认为他“屡教不改”,所以从重处罚——直接判了有期徒刑6个月。
    给你的提醒:别以为“偷个几百块没事”。如果你之前有过偷东西被处理的记录(哪怕只是派出所罚钱),再犯案就可能被当“惯偷”判刑!尤其像手机、现金、电动车这类常见物品,累计价值容易达到门槛。

  2. 及时退钱能减刑,但救不了“老手”
    何某被抓后马上退了945块钱现金,法院也说了“可以轻判一点”。但因为他前科太多,退钱这点好处被“抵消”了——法院反而强调“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刑,要重罚”。简单说:初犯退钱可能免刑责,但惯犯退钱只能少判点,很难免坐牢。
    给你的提醒

    • 如果你被指控偷东西,第一时间把东西或钱赔给对方(保留转账记录或收条),这能争取从轻处理。
    • 但如果你有盗窃前科,别幻想“赔钱就完事”。必须配合警方调查,老实交代,否则可能像何某一样——退了钱还是得坐牢。
  3. 行政拘留也会“折抵”刑期,但别赌这个
    何某在判刑前被行政拘留了15天(判决书写明“折抵刑期14日”),所以实际坐牢时间少了半个月。但这是法律给的“优惠”,绝不是鼓励你先偷再被罚!现实中,行政拘留期间你丢了工作、毁了名声,还可能留下案底影响子女。
    给你的提醒

    • 发现有人偷你东西?马上报警+保留证据(比如监控、购买记录),别自己私下解决。像邓某这样有转账截图和物价认定,追回损失更容易。
    • 如果你被冤枉偷东西?别慌,也别乱签字!坚持要求看证据,必要时找律师介入——行政拘留15天后转刑事案(像本案),普通人很难自救。

最后说句大实话

很多人觉得“偷东西是小事”,但法律对“惯偷”越来越严。2025年全国都在严打“小案大案”,像何某这样屡次作案的,偷1000块也可能判半年。记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有前科,再小也坐牢! 如果遇到类似纠纷:

(本文仅基于公开判决书解读,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当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