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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中先动手打人即使对方破坏庄稼也要赔钱 - 桑植律师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0 桑植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案号:(2025)湘0822民初2278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5年7月1日,谷某与陈某因土地权属产生争议,11时左右洪家关白族乡洪家关村干部及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处理纠纷未果,陈某遂损毁谷某种植在争议土地上的红薯苗,谷某拿起道路上的石块扔向陈某并砸到陈某腰部,陈某拉谷某手臂导致谷某倒地头部受伤。当日,谷某前往桑植某医院进行治疗,入院诊断为"1.头皮血肿2.头皮挫伤3.上肢浅表损伤",经住院治疗10日,于2025年7月10日出院。住院期间,产生医疗费2424元,雇请桑植县某有限公司的护工护理10日共产生护理费2500元。2025年7月17日,桑植县公安局作出桑公(洪)决字[2025]第0438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陈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陈某赔偿原告谷某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共计3674元(总损失6124元的60%),同时驳回谷某关于营养费、复查费等其他诉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

核心观点:土地纠纷中"以暴制暴"要吃亏!对方先破坏你的庄稼,你动手打人反而要赔钱。

这个案子特别典型:陈某先拔了谷某的红薯苗,谷某生气扔石头打人,结果自己摔伤住院。表面看是陈某惹的祸,但法院为啥只让陈某赔60%?关键在两点:

  1. 警察和村干部在场时,你还手就是错上加错
    当天警察和村干部正在调解,陈某拔苗不对,但谷某不该扔石头。法院说得很明白:有公权力介入时,该让警察处理,而不是自己"以牙还牙"。谷某扔石头直接把矛盾从"毁庄稼"升级成"打人",所以自己得担40%责任。

  2. "正当防卫"不是你想用就能用
    陈某辩称拉谷某手臂是"自卫",但法院不认可。为啥?因为谷某扔的石头只砸到腰部(肌肉损伤),而陈某拉扯导致谷某头部重伤住院。正当防卫必须和侵害程度相当——对方拿刀追你,你夺刀反击算防卫;但对方拔你几根苗,你直接打人就过头了!

如果你遇到类似土地纠纷,记住这4条保命指南:
第一步:马上喊人!
发现对方破坏庄稼,立刻打电话叫村干部或报警(留好录音/短信记录)。千万别自己动手,哪怕对方先惹事——本案中谷某拔玉米苗"警告",反而成了法院减责的理由。

第二步:伤人必须留证据
如果真被打伤:

第三步:警察来了别冲动
像本案警察已在场,谷某还扔石头,直接把自己从"受害者"变"加害者"。记住:警察调解时你再动手,等于把主动权送给对方——陈某后来被拘留10天,但谷某的赔偿也被砍掉40%。

第四步:老人更得悠着点
法院特别提到谷某75岁高龄,"更应注重自身健康"。现实中,年纪大反而是减责理由!2025年湖南类似判例中,70岁以上老人动手,责任比例常比对方高10%-20%。

最后划重点: 土地纠纷走法律程序最安全。先向村委会申请确权(《土地管理法》第14条),再起诉索赔。本案谷某若没扔石头,陈某毁苗+打人可能全赔;就因自己"还手",2400多元医药费自己咽了。忍一时不丢人,打一架必吃亏——你的拳头,永远打不赢法律的秤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