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确认尾款后不支付需赔本金和利息损失-桃源县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湘0725民初3591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底,杨某为经营桃源县某所(个体工商户,已注销)向桃源县某店购买沙发。桃源县某店交付沙发后,杨某的母亲通过微信分三次向经营者肖某支付货款15000元,剩余35000元未支付。2022年6月24日,杨某向肖某出具欠条,写明“今欠到肖某沙发尾款:叁万伍仟元整,于今年年底付清”。但到期后杨某未支付,经多次催讨无果。
法院判决:杨某需向桃源县某店支付货款35000元和逾期付款损失4788元(计算至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2日起的损失按年利率5.48%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397元由杨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处理建议:欠钱不还?三招守住你的钱袋子!
这个案子很简单:杨某写了欠条承诺年底还钱,结果耍赖不付,法院不仅判他还本金,还让他多赔近5000元“利息损失”。核心就一句话:欠条不是白纸黑字摆设,写了就得按时还,否则本金+利息一起赔! 很多人以为“拖一拖就过去了”,但法律早有规定——卖家不仅能要回货款,还能算“逾期利息”,而且标准很明确(比如本案按年利率5.48%算)。
如果你也遇到客户欠钱不还(比如卖家具、装修、送货后对方赖账),别慌!按这三步做,省心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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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必须“铁板一块”:
- 欠条是王牌!一定要写清金额(大写+小写)、还款时间、欠款人签名。像本案杨某的欠条写了“叁万伍仟元整,于今年年底付清”,法院直接采信。
- 没欠条?聊天记录、付款截图、催款录音也能救命!本案中卖家用微信记录证明对方母亲付过钱,用录音证明多次催讨,法院全认了。记住:催款时说句“XX总,上次说的35000元尾款啥时候付?”,录下来就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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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款要“快、狠、准”:
- 别等一年半载!对方逾期当天就开始催,微信、电话都留痕。本案卖家从2022年底到期后就催,拖到2025年才起诉,结果利息从2023年1月就开始算了(越早催,损失越小)。
- 对方装死?发书面通知(比如微信文字:“根据XX日欠条,尾款35000元已逾期,请3日内付清,否则将起诉”),这是法院认定“故意违约”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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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损失别白送人:
- 逾期利息怎么算?法律有“傻瓜公式”:
- 如果违约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后(像本案),直接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LPR利率(比如2022年是3.65%),再加50%(3.65%×1.5=5.48%)。
- 算法公开透明:35000元×5.48%÷365天×逾期天数。本案算出4788元,法院一分没少判!
- 重点提醒:起诉时一定要写清楚“按LPR加50%计算利息”,别只写“赔损失”——法院会因你没明确标准驳回这部分诉求!
- 逾期利息怎么算?法律有“傻瓜公式”:
最后说句大实话:生意人最怕“人情债”。有人觉得“催太紧伤和气”,结果钱没了还打官司。记住——按时付款是义务,不是人情。该签欠条就签,该催款就催,对方真赖账?直接去法院立案(案由选“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费才几百块,赢了全由对方出。像本案被告躲着不出庭,法院照样判他输!保留好证据,法律永远站在守信的人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