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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被扶养人生活费即使父母有收入也可主张-岳阳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6 岳阳县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621民初222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6月5日20时50分,卢某驾驶小车在岳阳县XX路建材市场院内道路由南往北行驶,遇柯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柯某)由西往东行驶。因卢某未让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两车相撞,造成柯某、柯某受伤及两车受损。交警认定卢某负全部责任,柯某、柯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柯某在岳阳县某乙医院住院21天,医疗费5137.95元。经司法鉴定,柯某构成十级伤残。卢某的车辆在中国某有限公司长沙市安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柯某的母亲张某64岁,由柯某等3名子女共同赡养;柯某的儿子7岁,由其与丈夫共同抚养。保险公司已垫付13000元(10000元给医院,3000元给车主)。

法院判决:中国某有限公司长沙市安某支公司赔偿柯某147758.95元(总损失160758.95元扣除已垫付的13000元),驳回柯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处理?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但藏着几个关键点,很多老百姓容易吃亏。我用大白话告诉你:如果遇到交通事故受伤,该怎么争取合理赔偿,避免被保险公司“套路”。

1. 父母有田地收入,也能要被扶养人生活费!
柯某想让保险公司赔她妈妈的赡养费,保险公司却说:“你妈有3亩水田承包出去,有收入,不该赔!”但法院没听它的。理由很简单:子女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就算父母有点田地租金,也不代表够花一辈子(比如看病、养老)。法院最后支持了6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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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眼镜、手机坏了?这样留证据才能赔全!
柯某说事故中眼镜碎了,花1256元配新的。保险公司不认:“事故认定书没写眼镜损坏,也没现场照片!”法院觉得头面部受伤,眼镜很可能坏了,但因没证据证明原眼镜价值,只赔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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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鉴定费2300元,该保险公司出!
柯某自己花2300元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说:“这是你单方花的,不赔!”法院直接驳回:鉴定费是确定伤情的必要花销,商业险必须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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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误工费别被“按最低标准”坑!
柯某主张月入5000元,但只交了公司盖章证明,没工资流水。法院按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45102元/年)算了,少了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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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叮嘱:
交通事故后牢记三步:
先报警定责——别私了!责任不清后面全是你吃亏;
收集证据——医疗记录、收入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缺一不可;
和保险公司谈不拢?3个月内起诉——像本案卢某不出庭,法院照样判赔。
记住:法律站在守规矩的人这边。你按规矩留证据,该你的赔偿一分不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