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送餐撞人公司必须赔钱-邵阳县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湘0523民初2246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10日晚上7点多,张某骑着没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邵阳县塘渡口镇二桥桥头路段行驶。当时他从有路灯的地方骑进没路灯的路段,没看清同方向走路的张某阶,直接撞了上去。事故导致张某阶和张某都受伤,车子也坏了。交警很快出了事故认定书,说张某全责,张某阶没责任。
张某阶被送到邵阳县人民医院,住了106天院,花了5万多医药费,住院时由女儿张敏照顾。出院后他还多次复查,又花了小几百元。2025年5月,司法鉴定所出了报告:张某阶左大腿骨折,留下十级伤残;需要休养240天,护理150天,营养150天;以后还得做手术取钢钉,大概要花12000元。他交了2300多元鉴定费。
原来,张某是邵阳县某达快递有限公司的外卖骑手,专门送饿了么的单子。公司每天给他买了保险,保额45万元,名字叫“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时,张某正在送外卖。
法院最后这么判:
- 某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张某阶16万8千多元(主要 covering 医疗费、伤残赔偿等);
- 邵阳县某达快递有限公司赔张某阶3万2千多元( covering 精神损失费、住院伙食费等);
- 驳回张某阶其他要求;
- 案件受理费4596元,大部分由快递公司承担。
三、核心观点和实用提示:遇到类似事故别慌,这样处理最靠谱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外卖骑手送餐时撞伤人,公司跑不掉要赔钱,保险公司也得掏腰包! 很多人以为“骑手自己骑车出事,和公司无关”,但法院明确说了:只要骑手是在送外卖(比如接单、取餐、送餐的路上),就是“替公司干活”,公司必须当冤大头!为啥?因为骑手穿公司工服、用公司APP、听公司安排,本质上就是公司员工,不是“临时工”。
如果你是被撞伤的路人(像张某阶这样):
- 第一步:死死抓住“骑手是不是在送餐”!
事故一发生,马上记下骑手穿的什么衣服(比如饿了么蓝黄工服)、手机APP界面、电动车有没有公司标志。让交警在事故认定书里写清楚“骑手当时在送外卖”。这个细节太关键了!如果公司耍赖说“他没接单”,你就翻出骑手手机里的订单记录,或者找附近商家、路人作证。 - 第二步:别光盯着骑手要钱!
很多人只找骑手索赔,结果骑手穷得叮当响,赔不起。记住:公司才是大金主!直接查公司买了啥保险(像本案的“雇主责任险”),让保险公司先赔。本案中,保险公司差点用“免赔条款”赖账(比如说“精神损失费不赔”),但法院怼回去了:保险合同小字写的免责条款,必须用粗体标清楚,否则无效! - 第三步:伤残鉴定别拖!
受伤后3个月内必须做鉴定(本案拖到5月才做,差点影响误工费)。去正规医院拍片,保留所有发票——哪怕买瓶止痛药的小票也留着!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
如果你是外卖骑手(像张某这样):
- 别背锅!赶紧证明“我在上班”!
公司常签《承揽协议》想脱责(本案公司签了“外卖配送业务承揽协议”),但法院不认!只要公司管你考勤、罚你迟到、给你派单,就是劳动关系。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找公司要当天的接单记录、工资条,别稀里糊涂签“全责承认书”。 - 保险是护身符,但得用对!
公司给你买的保险(比如本案45万保额的险),重点看“附加第三者责任险”——这才是赔路人的。如果公司没买或买少了,赶紧投诉到劳动局。记住:电动自行车不用交交强险(本案保险公司想扣1.8万被法院驳了),所以别被忽悠!
如果你是快递公司老板:
- 保险必须买足,协议别玩文字游戏!
本案公司败诉,就因《承揽协议》被法院认定无效——骑手受公司严格管理,本质是雇员。别再用“承揽”“合作”当遮羞布,老老实实用劳动合同+足额保险(建议附加三责险保额50万以上)。否则出事时,公司得自掏腰包赔精神损失费、伙食费这些“保险不赔的部分”!
最后提醒: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黄金证据”,3天内必须拿!如果像本案骑手张某一样不服交警判全责,要当场申请复核,别等开庭才喊冤。现在外卖行业事故高发,无论你是路人、骑手还是老板,记住: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公司责任,别让辛苦钱打水漂!遇到纠纷,先固定证据再找专业律师,别被一句“私了”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