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三轮车追尾需全额赔,保险公司代位求偿获法院支持 - 长沙县律师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案号:(2025)湘0121民初10115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2月24日傍晚,李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一辆没上牌照的三轮摩托车,在长沙县某县道上由南往北行驶。当他开到某土菜馆前路段时,追尾了前方马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导致两辆车都损坏。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明确李某因没保持安全车距,承担全部责任;马某无责任。李某当时没申请复议。
马某的车在中国某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买了保险(包括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后,马某的车在湖南某汽车维修公司修了14天,维修费总计24435元。保险公司直接把这笔钱付给了维修公司。随后,马某签了权益转让书,把向李某追讨赔偿的权利转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还发短信通知李某:让他2024年3月4日去维修公司参与定损(确认修车费用),但李某没回复也没去。
法院最终判决:李某必须在10天内向中国某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支付24435元赔偿款,外加案件受理费205元。
三、遇到类似纠纷,普通人该怎么做?
这个案子很简单,但藏着几个关键教训:如果你开车出事故,尤其没证、没牌,千万别当“鸵鸟”躲着不管,否则保险公司会通过法律手段全额追偿,一分都少不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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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出来后,3天内决定要不要复议
李某最大的失误,是看到事故认定书说他全责,却没在3天内向交警申请复议(法律允许5个工作日内复议)。他口头说“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但没证据,法院直接采信了认定书。
✅ 你的行动指南:- 拿到事故认定书,先别慌!仔细看责任划分。如果觉得不公平(比如对方也有错),立刻带身份证和认定书去交警大队申请复议。
- 如果经济困难(像李某妻子生病、自己欠债),可以同步找保险公司问减免政策,但必须书面申请并保留证据,光口头说“我穷”法院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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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通知定损,务必到场或书面回应
保险公司发短信让李某去维修公司看修车费用,他当没看见。结果法院认为他“放弃权利”,直接认定了24435元的维修费。李某说“尾灯哪用花2万”,但没参与定损,说啥都晚了。
✅ 你的行动指南:- 收到保险公司短信/电话通知定损,哪怕只赔1块钱,也必须去现场或书面回复(比如发邮件说“我要求第三方评估”)。
- 如果去不了,马上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录音说明原因,并寄书面说明(用EMS保留凭证)。否则,法院会默认你认可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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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指望“保险公司会心软”,法律只看证据
李某哭穷说“只赔1万”,但法院查清:保险公司已按合同赔钱,马某也把追偿权转给了保险公司。法律上,李某欠马某的钱,就等于欠保险公司钱,躲不掉!
✅ 你的行动指南:- 如果对方是保险公司代位追偿(名字一听就专业),别自己瞎谈价!先查《保险法》第60条:保险公司赔完钱,就能代替伤者向你追偿。
- 如果真赔不起,主动找保险公司协商分期(签书面协议),比等法院判决强——判决后要加“迟延履行利息”(多出10%~20%),还可能上失信名单。
最后划重点:
- 无证驾驶=全责“放大器”!哪怕对方也有错,没证就大概率背全责。
- 保险公司通知你,就是法律程序开始,回复是救命稻草,沉默是催债单。
- 长沙县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院只认“白纸黑字”的证据。你觉得修车费高?去现场拍视频;你觉得责任不公?3天内复议。别等对方告到法院才喊冤,那时黄花菜都凉了!
提醒: 车险是“护身符”不是“免罪牌”。买车险时问清条款,出事故后按步骤走——报警→配合定损→保留证据。如果对方是保险公司追偿,哪怕只欠几千块,也别拖!专业的事交给专业人,早处理早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