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务合同但实际是劳动关系?工资由第三方代发不等于建立劳动关系-湘潭律师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大家好!我是征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专门帮“法盲”朋友看懂判决书。今天这个案子特别典型——很多人以为签了“劳务合同”就不是劳动关系,或者公司让别人代发工资就和自己没关系了。结果呢?法院一查,该担责的还得担责!如果你也遇到公司推来推去、不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一定要看完这篇,关键时刻能救命。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案号:(2025)湘0302民初5430号
审理法院: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25年4月1日,史某与湖南某甲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协议期限为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史某在湘潭市雨湖区九华经开区从事劳务工作。史某于2025年7月18日向湘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两公司的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以被申请人主体不明确为由,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史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史某与湖南某甲有限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湖南某甲有限公司在庭审中认可与史某存在劳动关系,史某不再主张与湖南某乙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判决结果:法院确认史某与湖南某甲有限公司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存在劳动关系,但不确认史某与湖南某乙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简单说,干活的公司(某甲)要认账,发工资的公司(某乙)不用背锅。
三、核心观点:确认劳动关系,关键看“谁管你干活”,不是看合同名字或谁发工资!
这个案子最坑人的地方,是公司玩文字游戏:明明让史某在车间插雪糕签(典型体力活),却签个《劳务合同》想逃避责任;更狡猾的是,让另一家公司(某乙)代发工资,想把锅甩干净。但法院一眼看穿:劳动关系认不认,核心就一条——谁在实际管理你、指挥你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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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签了“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关系?
法院根本不看合同叫啥名!史某每天在湖南某甲有限公司的车间上班,听他们安排、受他们管,这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公司自己都在法庭上说“认可劳动关系”,想抵赖都难。记住:合同名字可以骗人,但你的打卡记录、工作群聊天、工友证言才是铁证! -
为什么代发工资的公司不用担责?
湖南某乙有限公司只是帮某甲公司转账发工资(就像你让朋友代付外卖钱),但史某根本不归某乙管——不指挥她干活、不给她排班、不考核她绩效。所以法院说:代发工资≠建立劳动关系! 你得证明“谁是真老板”:谁给你发工具?谁定你的工作时间?谁骂你干活慢?这些才是关键。
给你的实操建议(遇到类似纠纷照着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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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被“劳务合同”忽悠:公司让你签啥名不重要,重点保留“实际干活”的证据!比如:
- 每天打卡的截图、工作服照片、工作群聊天记录;
- 工友的微信语音(“老板又让加班”这类话);
- 工伤现场照片(像史某手指骨折,立刻拍医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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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别人代发?先摸清“真老板”:
- 查工资流水,备注是谁的公司(史某的工资备注“某乙公司”,但她立刻追问:谁安排我干活的?);
- 问工友“工资谁发的?但平时听谁指挥?”,多人证言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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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时,千万别搞错“被告”:
- 史某第一次仲裁失败,就是因为告了两家公司,仲裁委说“主体不明确”(你得说清到底谁该负责)。
- 正确操作:先锁死“真老板”(比如直接管理你的公司),再收集证据单独告它。如果工资是第三方发的,告真老板时把转账记录当证据提交,法院自会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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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耍赖不认工伤?3步自救:
- 第一步:受伤后24小时内,让工友拍视频作证“在工地出事”;
- 第二步:直接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别等公司配合!);
- 第三步:如果公司扯皮,立刻告“确认劳动关系”——像史某这样,赢了这步才能拿工伤赔偿。
最后提醒:劳动纠纷拖越久越被动!史某4月受伤,7月就去仲裁,9月法院就判了。要是躺半年不行动,证据可能被公司销毁。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你主动,你才能赢!
(本文仅针对本案分析,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劳动纠纷10年,用大白话讲透法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