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人未告知设备关键信息致吊装事故需自担近半责任-台前承揽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927民初283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台前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3月,江苏某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保公司")花40.3万元买了一台余热锅炉,运费1万元。2024年7月10日,某保公司和台前某运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运公司")签了吊装合同,约定由某运公司派一台25吨吊车,到河南台前县海源化工厂吊装锅炉。
吊装前一天,某保公司突然告诉某运公司需要加派一台80吨吊车。某运公司就联系了范县某里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里公司"),某里公司派了80吨吊车过来。吊装当天,80吨吊车负责吊起锅炉,25吨吊车负责控制锅炉尾部方向,锅炉捆扎工作由某保公司自己的员工干。
结果在吊装过程中,钢丝绳突然断裂,锅炉掉下来摔坏了。某保公司说这台特种锅炉不能修了,又花43.3万元买了新锅炉,于是把某运公司、某里公司和平安财险某分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赔43.3万元损失和3万多元律师费。
法院查明:某保公司没提前告诉某运公司锅炉的具体重量等重要信息;80吨吊车是某里公司的,该车在平安财险某分公司买了保险,保额10万元;摔坏的锅炉现在还在某保公司仓库里放着,没做专业鉴定。
法院最后判决:
- 某保公司自己承担45%责任(9万元)
- 某运公司赔1万元
- 某里公司赔10万元,但这笔钱由平安财险某分公司直接支付(因为某里公司买了保险)
- 驳回某保公司其他赔偿要求,包括律师费
三、遇到类似纠纷怎么办?三个关键提醒
第一,签合同时必须说清楚"关键信息"
本案中某保公司最大的失误就是没提前告诉吊车公司锅炉多重、什么材质。法院认为:你让别人干活,就得把活儿的关键信息说清楚,尤其是特种设备。就像你找人搬钢琴,不说重量只说"搬个大家伙",结果钢琴太重压坏地板,这责任你得担着。所以今后签吊装、安装这类合同:
- 务必书面写明设备重量、尺寸、特殊要求
- 让对方签收确认单,证明他们知道这些信息
- 拍照留存设备现状,避免事后扯皮
第二,别以为"没签合同"就能免责
某里公司辩称"我和某保公司没签合同,不该赔钱",但法院没采纳。因为:
- 某运公司叫某里公司来干活,相当于"帮承揽人完成工作"
- 某里公司派的吊车直接参与了关键操作
- 他们实际控制人还是同一个人
这说明:只要你实际参与了工程,即使没直接签合同,出事了也得担责。提醒大家:
- 外包业务时,让所有参与方都签书面协议
- 检查对方有没有买保险(本案某里公司因有保险,10万元赔款全由保险公司出)
- 自己干活也要留证据,证明是受谁指派
第三,损失要"算清楚",不能随便要钱
某保公司主张赔43.3万元(新锅炉价格),但法院只认20万元损失。因为:
- 摔坏的锅炉还在仓库,没做专业鉴定证明"完全报废"
- 特种设备虽不能用,但有残值(就像摔坏的手机还能卖零件)
- 他们自己撤回了鉴定申请,等于没证据
今后遇到财产损失:
- 立即找专业机构做损失评估(别学本案拖到法院才申请)
- 保留所有原始票据(本案买了锅炉的发票就起了关键作用)
- 拆迁、吊装等高风险作业,提前买好保险(本案某运公司没给25吨吊车买保险,自己赔了1万元)
最后提醒:吊装、安装这类活儿风险大,法院判决时会综合看谁没尽到义务。作为甲方(定作人),别以为"出钱就是大爷";作为乙方(承揽人),别以为"只管开车不担责"。最好的办法是:合同写清楚、信息说透彻、保险买齐全,这样出事时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