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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方先由交强险再由商业险赔偿-麻城市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 发布于 阅读:14 麻城律师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429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1月13日19时13分,被告邓某驾驶车牌号为XXX的轻型仓栅式货车,由闵集沿麻白公路往白果方向行驶至麻城市龚埠村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原告荣某驾驶的无号牌三轮电动车发生追尾,造成原告荣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麻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邓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荣某无责任。原告荣某受伤后被送往麻城市某医院治疗14天。2025年1月27日,原告出院医嘱建议:休息3个月,住院期间留陪1人,不适随诊。2025年5月23日,原告伤情经武汉平安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人体损伤十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原告为此支出鉴定费2280元。诉讼过程中,原告申请对其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障碍进行鉴定,经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脑外伤所致精神障碍九级伤残。原告为此支出鉴定费2600元。

另查明,肇事车辆XXX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属被告邓某所有,该车挂靠在武汉某有限公司名下,被告邓某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该车在某有限公司青山营销服务部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某有限公司青山营销服务部垫付了18000元的医疗费。

法院判决:原告荣某因本次交通事故遭受损失共计219395.37元,由邓某、武汉某有限公司共同赔付4880元、由某有限公司青山营销服务部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赔付214515.37元,扣除其已垫付的18000元,实际还应赔付196515.37元;驳回原告荣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是有固定顺序的——先由交强险赔,不够的部分再由商业险赔,最后还不足才由肇事司机本人赔。

具体来说,就像这个案例中,荣大爷被邓某撞伤了,交警认定邓某全责。荣大爷受伤后,花了医疗费、需要人照顾、不能干活,还落下伤残,这些损失怎么算呢?

法院是这样处理的:

  1. 先看交强险:这是国家强制买的保险,就像"保底"一样。医疗费、伙食费这些一共17821.37元,交强险医疗部分最多赔18000元,所以全部由保险公司赔了。
  2. 再看商业险:交强险赔完后,剩下的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196694元,先由交强险死亡伤残部分赔180000元,超出的16694元由商业三者险接着赔。
  3. 最后看人:鉴定费4880元这种保险不赔的项目,因为肇事车是挂靠在武汉某有限公司的,所以由邓某和这家公司一起承担。

遇到类似事故,您该怎么做?

  1. 第一时间报警取证:像荣大爷一样,一定要等交警来现场,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最关键的证据!没有这个,后面很难说清楚是谁的责任。

  2. 保存所有单据:医疗费发票、检查报告、用药清单一样都不能少。荣大爷能拿到16701.37元医疗费赔偿,全靠这些单据。连打车去医院的票据也要留好,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支持交通费。

  3. 伤情及时鉴定:如果伤得比较重,要去做伤残鉴定。荣大爷第一次鉴定是十级伤残,后来又做了精神鉴定,发现还有九级伤残,赔偿就多了不少。但要注意:做鉴定前最好咨询专业人士,避免重复鉴定多花钱。

  4. 了解对方车辆情况:特别要问清楚对方车有没有挂靠公司。像本案中,肇事车挂靠在武汉某有限公司,所以这家公司也要一起赔钱。如果对方是网约车、货车等,很可能有挂靠关系。

  5. 误工费计算有讲究:不是想算多久就多久!法院会"就短不就长"——荣大爷医嘱说要休3个月,但5月份就做了伤残鉴定,所以误工期只算到定残前一天(104天)。如果您还在工作,记得开收入证明。

  6. 别被保险公司忽悠:保险公司常会说"误工时间太长""交通费没票据不赔"。像本案中保险公司就提出这些意见,但法院还是根据实际情况判了。遇到这种情况,别轻易放弃,该争取的权益要争取。

重要提醒:人身伤害诉讼时效只有1年!从受伤那天算起,1年内必须起诉。很多老乡觉得"再等等看恢复情况",结果错过时间就打不了官司了。就像荣大爷,1月受伤,7月就起诉了,一点没耽误。

最后记住:交通事故赔偿有套路,但套路也是有法律规定的。只要证据齐全、程序合规,该得的赔偿一分都不会少。遇到纠纷别慌,按步骤来,您的合法权益一定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