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劳务费被拖欠?认准分包商追讨才有效,开发商不直接担责-孟州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883民初400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孟州某有限公司是快活林某的开发商,河南某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是快活林某的承建方。河南某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将工程中部分杂工分包给杨某,2024年12月18日快活林(二期)计日工班组汇总表显示劳务费合计384550元,杨某、生产经理张某和项目经理范某都在表上签了名。杨某和张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杨某发消息说"共计4090+132725=136815元未付",张某回复"好"。
河南某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委托孟州某有限公司向杨某支付劳务费,孟州某有限公司先后支付了6笔款项共计272775元,每次支付河南某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都出具了付款委托书。
法院判决结果:河南某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支付杨某136815元劳务费及利息;驳回杨某要求孟州某有限公司(开发商)承担责任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及处理建议
一句话说清关键:
干活没资质也能要回钱,但必须找直接雇佣你的分包商要,开发商不直接对包工头负责!
很多农民工兄弟和小包工头都栽在这个坑里:活干完了,钱却被层层转包卡住。这个案子就是典型例子——杨某干完活,分包商欠他13万多,他以为开发商有钱好说话,就一起告了开发商。结果法院明确说:开发商只对"实际施工人"负责,普通包工头只能找分包商追讨!
为什么开发商不担责?
用大白话解释就是:
- 你和开发商没签合同(就像你去饭店吃饭,只和前台结账,不能因为店长在楼上就找店长要钱)
- 开发商只对总承包方负责(本案中开发商只和河南某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有合同)
- 普通包工头不算"实际施工人"(法律上的"实际施工人"指带完整团队干完全包工程的大包工头,杨某这种只干杂活的小分包不算)
遇到欠款怎么办?3个救命锦囊
✅ 第一招:死死盯住"直接上家"
- 本案中杨某犯的错:不该告开发商,该全力追河南某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分包商)
- 正确操作:
- 查清付款委托书上的委托方(本案中每次打款都写着"河南某有限公司郑州第二分公司委托支付")
- 起诉时只列分包商为被告,别浪费钱告开发商(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开发商欠分包商钱且分包商跑路了)
| ✅ 第二招:证据必须"铁三角" 杨某能赢的关键是凑齐了"证据铁三角": |
证据类型 | 本案中的样子 | 你该怎么做 |
|---|---|---|---|
| 签字结算单 | 有张某、范某签名的汇总表 | 要求对方负责人手写签字,别只收电子表 | |
| 确认欠款记录 | 微信"136815元未付"对话 | 每次催款都要文字确认,别只打电话 | |
| 付款流水 | 银行流水+委托书 | 保留每次收款备注"XX项目劳务费" |
💡 特别提醒:分包商常以"开发商没打钱"推脱,但本案中法院明确说——这是分包商和开发商的纠纷,和你无关! 你只管找分包商要钱。
✅ 第三招:行动要快,拖过3个月就危险
- 本案从2024年12月结算到2025年10月起诉,拖了10个月(差点超时效)
- 黄金时间表:
- 欠款1个月内:发书面催款函(微信文字也算)
- 欠款3个月:必须起诉(再拖分包商可能转移财产)
- 注意:工程款诉讼时效3年,但越早行动越容易拿回钱
最后敲黑板!
1️⃣ 没资质不等于拿不到钱——活干完+质量合格+有结算,法院照样支持你!
2️⃣ 开发商不是提款机——除非你是干完全包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否则告开发商基本白忙活。
3️⃣ 委托付款≠开发商欠钱——本案中开发商只是帮分包商代付,责任主体永远是分包商!
遇到类似情况别慌:找准直接雇佣你的公司、攒齐"签字+聊天+流水"三件套、3个月内起诉,你的血汗钱一分都不会少!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该出手时就出手,才能守住自己的钱袋子!